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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dyx022-/2022-1021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2401000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大姚县小个专党委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管集市”净餐馆专项工作

我局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牵头开展“管集市”“净餐馆”2个专项行动,结合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包保责任制,局干部职工每人包保12户左右的餐馆,并采取“宣传+引导+监督”的方式,组建专班及督查小组,对标对表,分片区对县城餐馆、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推行“红黑榜”曝光制度,着力抓好省、州、县各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来,张贴“禁止餐饮浪费和用公勺公筷”宣传画1107张,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放心餐饮自我承诺书”1107份,共开展“净餐馆”标准培训2轮,53场次,培训2018人次;“餐饮安心码”推广应用培训48场次2018人次;开展现场指导检查4368家次;在大姚网、大姚宣传等媒体专栏发布“净餐馆”红黑榜43期,黑榜曝光存在问题餐饮店96家,红榜表扬达标餐饮店119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24份,立案查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件,罚款31000元。简易处罚77件,罚款15750元,截至目前,全县868户餐饮服务单位完成达标任务,达标完成率100%,餐饮安心码应用率98.42%,从业人员考核率81.23%,保持全省“净餐馆”红榜。大姚丰盛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对永盛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县城区3个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程度、环境卫生等在过去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加增强。

2、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在审查中发现和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能有效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力规范政府及各职能部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一年来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两次,对政府办、财政、发改、司法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抽查;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采取引导创业发展一批、查处无照转化一批、服务招商落户一批、个体转型升级一批、帮扶改制助长一批、服务融资壮大一批、扶持上市激励一批、规范经营管活一批、拓展领域登记一批、落实稳增长各项措施培育一批等工作举措,不断壮大全县市场主体。一年来,全县累计新发展市场主体2824户(其中:企业新发展304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501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平均每天新发展市场主体9.1户,抵减注销数869户,净增各类市场主体1955户(其中:企业净增长186户,净增个体工商户1754户,净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完成州对县考核新增目标2625的107.5% ,完成州对县考核净增目标1460户的120.1%。三是抓实年报工作。采取加大宣传、上门指导、设立专门窗口服务等形式,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工作。至6,企业应年报率达98.86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率达98.74%,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9.97%。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制定了全县23个成员部门的《2021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70项)和《2021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7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7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了68项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县各类涉企信息归集:2084条。办理各类股权出质、注销登记145户次,协助企业向银行融资2.5亿协助各级司法机关办理司法协助81户次。完成各部门经济户口和经商情况数据比对2万多人次,配合各级公、检、法办案机构和律师、企业管理者、公租房、廉租房申请者提供档案查询380多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50户次。

3、严守“四大”安全底线。

1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一是深化食品安全改革。起草了《大姚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大姚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并经政府常务会、县委深改委会通过下发。二是强化风险防控。10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906批次,完成率100%,检验结果待出具,完成不合格样品处置26批次,按进度公示监督抽检结果公布率达到100%;抽样送检储备粮、学生用粮油等24份,合格100%。开展学校安全、农村集体聚餐、野生菌中毒防控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81次,召开风险分析会议38次,发预警公告31期,食品安全工作提醒信息95478人次。约谈食品生产企业及网络餐饮销售平台29次,同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全年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8家次,商店、超市、餐饮店及集体食堂等食品经营单位5897家次,小作坊、小摊点478家次,综合农贸市场94家次,检查第三方网络餐饮销售平台6家次,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729家次,粮食收购企业经营12家次。新增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1家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191家,完成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分级评定3464家,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达100%“明厨亮灶”率达100%,学校食堂持许可证达100%,“双随机”抽检128家,开展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5次,保障3941人次的就餐安全。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2021年以来,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食品行业新冠疫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长江十年禁捕、冷链食品、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出动1789人次,检查各类食品从业户4985家次,开展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实战演练1次签订“十年禁渔告知书和责任书”1259份,督促白酒小作坊送检白酒158份,合格率99%,全县辖区内未发生与酒类有关的安全事故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1月,我县开展了2021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综合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县安委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场监管所所长共42人参加,提高了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至10月底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7件,涉案金额44万余,没收销毁案值为3.9万元的过期、假冒伪劣食品。七是强化共治格局。共举办培训班65场次,培训从业人员5000余人次,组织食品安全宣传6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7人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34期受理涉及食品内容的投诉举报案件81件,立案6件,罚款11.8684万元。全县140家学校、14场农村自办宴席和1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2)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一是认真做好药械质量监管工作。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管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注册使用“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小程序105家,共实名登记销售次数22980次。抽查暗访药店27家,对执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不到位的2家药店进行督促指导,约谈药品零售企业2次45人,涉及药品零售企业183户次。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3户次,发出责令整改1份。与105家药品经营企业、198家医疗机构、203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共出动执法人员1946人次,执法车辆96台次,检查药市场973户次,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办药械化违法违规案件20件,货值金额6259.2元,罚没款19.8万元。二是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工作。联合卫健部门抓好县疾控机构、接种机构的监管,高度关注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目前,我县的新冠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按要求统一配送到各接种点,有配送运输交接记录,途中温度监测记录,预防接种单位均严格验收入库,各接种点配备了医用冰箱储存疫苗,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抽样及后处置工作。按要求逐月开展抽样送样工作,全年共完成药品监督抽49次,医疗器械抽样送样4批次,化妆品抽样送样3批次,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2份,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跟踪抽样及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药品检验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四是抓实药品零售连锁工作。持续推进药品零售连锁工作,支持有实力、管理规范的单体药店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等方式转型升级发展小型区域性零售连锁企业,推进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工作。五是继续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每季度对我县20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检查,会同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监督销毁无包装标识的罂粟壳265克,特殊药品3个品规,检查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62家次,目前暂未发现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了执业药师资格审查4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5人。按时按规对上报病例进行评价,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78化妆品不良反应1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0例。举办了143人参加的药械化监管从业人员培训班,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药械化监管知识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六是切实做好药械行政许可和其他工作。共办理药品零售许可事项66件,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新开办2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60件。限时办结率为100%。

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安全监察部门负监管责任、部门领导负领导责任、各乡镇负辖区监管责任、使用单位负主体责任的全面责任体系。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监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检查监察实现全覆盖。组织召开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开展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对永大高速再建工程开展了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对新装设备一律要求安装“双限位器”,对已经在用的起重机械在检验前必须加装“双限位器”。至目前,共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176(次),办理使用注册登记127(次);办理变更登记22(次),其中设备变更过户10(次)、注销登记12(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2户(次),出动检查人员3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检查特种设备670台(次),城市燃气供应单位2户,液化气充装站4户,液化气供应站15个,抽查钢瓶200只。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份,办理特种设备违法案件7罚没款9.3万元

4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开展儿童守护行动。检查整治儿童玩具,确保儿童游玩安全。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检查整治校服、口罩产品,确保儿童穿戴安全。推动采购单位将招标采购产品的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文本,督促采购单位加强质量验收把关。检查整治婴幼儿用品,重点整治婴儿床、婴儿奶瓶奶嘴、电动摇椅、婴幼儿奶粉、婴幼儿服装、尿片尿裤等,严格查验进货渠道和进货凭证,产品检验报告等,共检查儿童用品经营店36个,学校12个,查办不符合安全标准儿童玩具案件3件。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21个加油站2个燃气公司开展实地检查,对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加气站的充装许可证、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报警器、压力表的检验检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是否正确规范等进行了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相关事故的发生。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抽检成品油8个批次。三是认真开展农资建材等重要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2021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监测计划全年共抽检重要工业品48个批次、其中农资10个批次、成品油8个批次、钢筋11个批次、烟花爆竹1个批次、电线电缆6个批次、水泥6个批次、页岩砖6个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3个批次化肥、1个批次烟花爆竹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3.2万元。

4、强化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环境。

1)扎实开展民生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对防疫物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所售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交通运输客运市场服务价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发出《春节期间价格稳定提醒告诫书》和《维护我县新冠病毒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68份;重点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停车、洗车、新建商品房销售、药店、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行业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强力规范价格行为,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共发放《大姚县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价格提醒告诫书》800多份,共检查民营医院2个、公立医疗机构14个、个体诊所30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件,罚款5.16万元。二是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对县城供水供电行业的收费进行检查,督促2户供水企业、2户供气企业开展自检自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1家供气企业销售燃气灶具配件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处罚,罚款0.05万元三是开展规范转供电主体收取电费收取行为和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转嫁测绘费清理整治。督促相关企业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进行了清退,已向825户小区住户清退多收电费83756.45元,向52户房屋买受人清退权籍测绘费17890.00万元。共清退违规收费合计101646.45元四是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开展了全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期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告诫工作。对县城宾馆酒店餐饮单位、校外培训机构等相关经营者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00份,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五是开展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六是开展涉企保证金专项整治工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人力资、水利、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出《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清理规范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检自查的通知》6份,经检查,无超出《云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的保证金事项收取保证金的情况。

2夯实质量基础,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促进广大企业提升质量水平,组织开展全县2021年“质量月”活动,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配合省、州局做好质量督察工作。深入企业宣传标准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先进标准。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检验检测和“民用三表”等重点行业以及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法定计量单位使用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及能效(水效)产品经营单位等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重点民生领域的计量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引导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持续开展认证专项整治,对以自我申明评价方式进入市场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持工作,结合“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走访企业进行现场指导、详细了解各企业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和保护运用、专利申请、商标和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情况向企业宣贯商标品牌保护、专利资助和奖励以及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至目前,全县拥有有效注册商标961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件拥有专利授权150件(发明专利8件,外观设计35件,实用新型107件)。

3狠抓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不断加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 “1大队+3片区分队”的行政执法模式,建立县乡两级市场监管执法统一分流、统一查处、统一反馈机制,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集中攻关的行政执法新体制。一年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守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一支业务硬、综合素质强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牵头组织开展全局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期,坚持把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办案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调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依法销毁过期食品、药品、建材、油漆和仿真玩具枪、劣质电线,高仿真冥币、工业产品、卷烟等侵权假冒伪劣商品456个品种4100千克,货值1.45万元。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切实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至10,共受理投诉举报131件,办结131件,挽回经济损失10.36万元;全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58件,罚没款151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创下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以来的最高记录。

4)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补齐市场流通领域存在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及薄弱环节,整治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市场环境,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5、狠抓基层党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组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及时研判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认真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查找出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存在问题并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扎实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党课、支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优环境、强质量、严监管、保安全”的目标,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在机关办公楼开展党史、党风廉政文化长廊建设,以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为路径,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着力解决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四是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开展“三不为三子官”整顿工作,积极落实各级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到赵祚传烈士陵园开展红色警示教育、学习通报一批腐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及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6、筑牢思想防线,意识形态领域更加安全。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中心任务,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作用,持之以恒抓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顿,以务实管用的过硬措施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维护大姚县市场监管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一是压实责任。从上到下,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相关股室队所层层签订了责任书29份,明确了各自责任,让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二是认真落实“九纳入、一列入、五作为”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纳入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重点项目库,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强化阵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全局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完善《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网上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四是积极开展“六讲”活动。今年以来开展讲师讲理论1场次,专家讲技术8场次,领导为讲党课2场次,老党员讲传统2场次。五是弘扬主流价值,提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在城区开展“文明交通”、“文明规劝”、“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43次,参加志愿者1696人次,广泛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宣传,推动文明创建与基层党建、业务工作相互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11个内设股室(队)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特种设备监察股、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市场监管服务股、价格监督检查股;下设机构1个(行政执法大队);派驻乡镇机构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石羊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岔河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台市场监督管理所、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及大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1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遗属补助人员1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单位自养车辆1辆,为食品快速检测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收入合计16,961,945.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61,945.29,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5,831,318.34元对比增加1,130,626.95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专项业务工作开展量较2020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较上一年在正常范围内有所增加,故单位运转经费和人员经费综合增加导致我单位2021年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支出合计17,113,136.72。其中:基本支出16,123,358.11,占总支出的94.22%;项目支出989,778.61,占总支出的5.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5,840,408.45元对比增加了1,272,728.27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业务活动较2020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故总支出在正常范围内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23,358.11。与上年14,504,236.04对比增加了1,619,122.07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2021年存在工资升档晋级、各项保险费缴交基数增加、单位运转开支增加等综合原因导致2021年我单位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42,058.01,占基本支出的85.23%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支出1,193,970.10元,占基本支出的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7,330.00,占基本支出的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9,778.61。与上年1,336,172.41对比减少了346,393.80元,减少了25.92%,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正常开展各项专项业务工作支出水平回落正常水平,“管集市”“净餐馆”专项支出减少 

2021年,在我单位的专项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7,768.55元,占专项支出的24.02%;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9,633.00元,占专项支出的1.98%;市场秩序执法支出75,907.00元,占专项支出的7.67%;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4,000.00元,占专项支出的1.41%;食品安全监管支出642,470.06元,占专项支出的64.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3,136.7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5,840,408.45元,增加了1,272,728.27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业务活动较2020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也有所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在正常范围内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28365.2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7%。主要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支出11,938,586.60元;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989,778.61,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7,768.55元;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9,633.00元;市场秩序执法支出75,907.00元;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4,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642,470.06元。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6,805.0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有959,164.10元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050,253.76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7,387.19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990,315.4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其中603,793.34元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19,897.00元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医疗费,366,625.12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7,651.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00000,支出决算为107,265.61 ,完成预算的80.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467.61 ,完成预算114,000.00元9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98.00 ,完成预算20,000.0073.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厉行节约,加强财务收支审核力度,缩减公务开支和尽量降低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减少3,631.24下降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16.24下降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5。00上升8.7%主要是由于2021年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活动以来省、州各级部门监督检查、调研考核较多,导致接待费用有所上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体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厉行节约,加强财务收支审核力度,缩减公务开支和尽量降低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467.61 ,占86.20%;公务接待费支出14,798.00 ,占13.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467.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467.6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业务活动,进行执法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食品药品抽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798.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98.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我单位开展业务指导、调研活动、监督检查;其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我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330.00,与上年1,065,210.00对比增加122,120.00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各项业务活动增加,在开展日常监管活动中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在正常范围内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支出办公费2084,937.97元支出水费28,209.23支出电费20,086.19支出差旅费2,420.00元、支出会议费12,431.00元、支出公务接待费14,798.00元、支出工会经费87,536.00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67.61元、支出其他交通费用720,44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资产总额9,268,931.50元,其中,流动资产175,203.31元,固定资产9,093,728.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17,197.4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96,668.68。处置房屋建筑物4,018.166平方米,账面原值7,596,668.68;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68,931.50

175,203.31

9,093,728.19

3,5167,10.79

1,577,959.40

0

3,999,058.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2401111


附件: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0092811692.xls  1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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