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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5-021200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大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基本情况。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审核。本次审计范围内完成建设投资9223.2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部分服务单位未按集体决策选取、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服务单位未按集体决策选取;

(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选择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三)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四)一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

(五)部分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

(六)一个项目补充合同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七)部分项目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量虚增涉及金额16.18万元;

(八)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严谨,导致提供审计资料不及时、不完整;

(九)项目资金管控不到位;

(十)多计工程价款450.1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部分服务单位未按集体决策选取,部分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选择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后的项目中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基本程序,将上述项目进行备案;一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部分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一个项目补充合同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下步项目管理中将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严格执行合同;部分项目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量虚增涉及金额16.18万元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后应加强对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严谨,导致提供审计资料不及时、不完整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文件资料、并完善归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项目资金管控不到位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账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发挥好作用。二是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结算真实性,杜绝重复投资。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档案,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三是加强相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四是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签证要加强管理和控制,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整改材料,截至2024年11月8日,整改情况如下:部分服务单位未按集体决策选取及部分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选择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部分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已按简易程序到建筑工程质量和造价服务中心开展了纸质备案,完善了备案程序;一个项目未取得建设批复问题,已完成土地报批,正在办理用地划拨手续;部分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一个项目补充合同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问题,在下步项目管理中将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严格执行合同;部分项目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量虚增涉及金额16.18万元问题,对涉及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了约谈,通过单位内部会议提醒通报单位项目具体负责人;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严谨,导致提供审计资料不及时、不完整问题,重新整理了项目档案,组织相关人员完善了项目竣工资料签字签章;项目资金管控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重新整理财务资料,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加强了核算资料档案的管理;多计工程价款450.12万元问题,已按照审计结果和债务化解协议收回已支付工程款。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进行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