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对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审计基本情况。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审核。本次审计范围内完成建设投资1892.0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二)项目实施前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致使超计划投资1444.13万元,造成重复投资6.04万元;
(三)未按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
(四)施工图未经审查;
(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七)多计工程价款108.8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要求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大额资金拨付等内部控制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针对项目实施前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致使超计划投资1444.13万元,造成重复投资6.04万元问题,要求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应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基本程序;针对未按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问题,要求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针对施工图未经审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问题,要求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针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建议:(一)强化制度有效执行。认真梳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关内控制度,推进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和跟踪问效,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发挥好作用。(二)规范经济活动行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肃招标纪律,防范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充分论证,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结算真实性,杜绝重复投资。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整改材料,截至2024年9月20日,整改情况如下: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重新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执行相关程序;项目实施前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致使超计划投资1444.13万元,造成重复投资6.04万元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今后的项目中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未按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应向备案机关备案的建设基本程序;施工图未经审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调整工程投资,多计工程价款未支付。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进行了采纳。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