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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永丰湖面山及道路绿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4-110701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永丰湖面山及道路绿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2月5日,对大姚县永丰湖面山及道路绿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永丰湖面山及道路绿化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审核。本次审计范围内完成建设投资3287.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永丰湖面山及道路绿化工程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二)部分工程建设地点与批复不相符;

(三)未履行环评相关手续;

(四)多计工程价款154.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一)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发挥好作用;(二)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论证,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三)建设单位应继续监管未达到绿化养护期的项目养护,跟踪检查后期补植补栽树木,确保按要求顺延养护区,避免出现养护不到位的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整改材料,截至2024年1月18日,上述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进行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