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于2023年2月20日至5月30日,对大姚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预算的批复、调整和决算情况。2022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28.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29.26万元,年末决算数595.7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8.98%,差异原因主要是中央补助医疗保障能力提升资金35.93万元、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户和监测户患36种重大疾病在二级及以上住院交通食宿补助资金30.9万元。
2.预算资金收入、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2022预算资金拨款收入595.72万元(基本支出收入),财政拨款支出596.33万元,年初结转0.6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0.6万元,滚存结余0万元。
3.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2022年专项资金收入83.13万元,项目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
4.“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5万元持平,支出0.5万元,比上年0.49万元增加0.01万元。
5.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2年初固定资产原值50.3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5.53万元,年内新增固定资产20.99万元,主要是会议室改造和购置办公设备,年内减少固定资产15.8万元,主要是原划拨的资产无法使用,经请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报废。
6.非税收入征缴情况。2022年非税收入49.99万元,其中:罚没收入43.23万元,其他收入6.76万元,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并及时缴入国库。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能围绕年初县财政下达的预算目标,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单位财务基本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务活动情况。但通过审计发现,在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报销驻村伙食补助0.02万元。
(二)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医保局积极进行了整改,根据大姚县医保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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