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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润姚供水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2-1122005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润姚供水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于2022年1月7日至4月15日,对大姚县润姚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原大姚县自来水厂,以下简称:润姚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润姚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润姚公司前身为大姚县自来水厂,成立于1987年6月,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同时具有企业和事业法人营业执照。2020年10月进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注销了事业法人营业执照,2021年12月《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自来水厂改制重组方案》(大政复〔2021〕70号)批复同意改制重组,注销了大姚县自来水厂和大姚县自来水厂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大姚县润姚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在主管局的领导下,担负县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区居民及金碧镇北城、金龙、映塔、里长堡、黄海屯、龙林、平山、李湾8个村(居)委会5.6万余人的生产生活供水任务。拥有白塔山、将军山两座净水处理厂,DN100mm—DN500mm输配水管网157.63公里,供水面积15平方公里,供水注册用户30000余户,日均供水量为10200立方米。2021年末有从业人员42人,因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及企业公司化改组重建尚未全部结束,人员组成情况较为复杂。其中:合同签在润姚公司且在公司支付工资薪酬的在职企业职工1人;外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9人;由保安服务公司派遣的门卫3人;编制及工资薪酬划归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业人员13人;县国资公司派驻人员6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白塔山净水车间、将军山净水车间、营业所、安装队、化验室、校表室、仓库等9个职能班组。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根据单位汇总会计报表反映,2019年资产总额3731.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46.07万元(货币资金1154.6万元、应收账款121.7万元、预付账款42.73万元、其他应收款1336.2万元、存货90.84万元),非流动资产985.4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14.22万元、累计折旧2115.0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99.21万元、在建工程40.59万元、无形资产8.0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37.68万元)。负债总额1703.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3.55万元(应付账款29.89万元、预收账款139.75万元、应缴税费7.98万元、其他应付款225.93万元),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1300万元(县国资公司贷款)。所有者权益2028.0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329.34万元,资本公积62.43万元,累计亏损363.76万元。

2020年资产总额3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1.03万元(货币资金1387.38万元、应收账款35.13万元、预付账款 24.73万元、其他应收款1348.13万元、存货135.66万元),非流动资产869.9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24.46万元、累计折旧2241.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82.94万元、在建工程40.59万元、无形资产8.0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38.43万元)。负债总额1749.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49.18万元(应付账款88.78万元、预收账款165.76万元、应缴税费6.42万元、其他应付款188.22万元),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1300万元(国资公司贷款)。所有者权益2051.8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329.35万元,资本公积62.42万元,累计亏损339.95万元。

2021年资产总额3997.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57.55万元(货币资金1298.65万元、应收账款75.91万元、预付账款4.46万元、其他应收款1361.80万元、存货116.73万元),非流动资产1139.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68.01万元、累计折旧2334.6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33.36万元、在建工程377.34万元、无形资产8.0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0.92万元)。负债总额1735.6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35.66万元(应付账款88.58万元、预收账款156.02万元、应缴税费2.41万元、其他应付款188.65万元),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1300万元(国资公司贷款)。所有者权益2261.5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329.35万元,资本公积62.43万元,累计亏损130.26万元。

2.财务收支情况

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5.13万元(自来水厂销售收入739.64万元、劳动服务公司安装工程收入255.4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69.37万元,税金及附加6.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19.36万元,其他业务利润70.49万元,营业费用98.62万元,管理费用317.57万元,财务费用-5.03万元,营业外收入0.92万元,营业外支出0.62万元。利润总额-21.01万元,所得税4.61万元,净利润-25.62万元(自来水厂销售盈利13.61万元、劳动服务公司亏损39.23万元)。

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6.48万元(自来水销售收入755.25万元、服务公司安装工程收入371.2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55万元,税金及附加6.0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65.42万元,营业费用86.65万元,管理费用261.92万元,财务费用-10.23万元,营业外收入0.56万元,营业外支出3.25万元。利润总额24.39万元,所得税0.58万元,净利润23.81万元(自来水厂亏损11.41万元,劳动服务公司盈利35.22万元)。

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2.99万元(自来水厂销售收入826.42万元、劳动服务公司安装工程收入96.5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24.75万元,税金及附加6.1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2.09万元,其他业务利润0.38万元,营业费用40.71万元,管理费用76.2万元,财务费用-12.5万元,营业外收入47.11万元,营业外支出0.13万元。利润总额235.04万元,所得税17.7万元,净利润217.34万元(自来水厂盈利297.49万元,服务公司亏损80.1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润姚公司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供水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在城市供水管网、设施的维护、修理、改扩建以及为各行各业和居民提供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原水费能按时拨付相关单位,水资源费和代收的污水处理费能按时缴纳。年度财务会计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状况。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专项资金结余未缴财政,违规发放提成及购买物品发放奖励,费用列支不合规、接待费支出不合规、无形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结余未缴财政17.88万元;

(二)违规发放提成及奖励2.78万元;

(三)费用列支不合规12.93万元;

(四)接待费支出不合规;

(五)无形资产管理不规范;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31.07万元;

(七)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会计核算,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行为;

(二)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正确划分费用,加强费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加强企业资产、存货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四)强化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落实中央“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认真修改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润姚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自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已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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