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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dyx021-/2022-1122004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月10日至5月19日,对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县农业农村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大姚县畜牧兽医局牌子,并承担中共大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内设15个行政股室,下设13个事业站所, 2021年末实有人员118人,实有车辆6辆。

1.预算编制、批复和调整情况。2021年县财政下达县农业农村局预算总额5569.1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5017.48万元,追加调整预算551.6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5569.16万元,其中:年初支出预算5017.48万元,预算调整551.68万元。

2.预算资金收入、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财政拨款收入5340.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8.80万元,总收入5569.16万元,总支出5351.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7.6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5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17.08万元)。

3.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财政拨款收入2986.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4.56万元,总收入3211.40万元,总支出2994.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7.08万元。

4.“三公”经费 、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3.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9万元,比上年3.13万元减少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9万元,比上年9.15万元增加1.94万元;年度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会议费3.20万元,比上年3.52万元减少0.32万元。

5.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1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766.28万元(净值184.28万元),年末余额894.54万元(净值263.78万元),增加128.26万元(净值79.5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内购入金沙江禁捕智能监控平台设施及渔政执法快艇等。未发现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情况。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贯彻党的惠农惠民政策,农业机械推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动物疫情防控、蜻蛉河片区特色蔬菜种植产业、农村“厕所革命”、长江禁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冷链物流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会计报表基本真实的反映了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但通过审计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存在农业保险赔付不及时、将收入作为应付款管理、惠农惠民补贴兑付不及时、汇各乡镇农业资金结存大、对农村集体财产和资产的审计和管理不到位、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农业保险资金拨付不及时,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133.46万元。

2.保险公司拨入农业保险工作经费列其他应付款38.15万元。

3.动物疫苗采购供货商返回资金列其他应付款28.88万元。

4.收回县委巡察整改资金7.90万元未上缴财政。

5.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结余结转87.61万元。

6.信息不真实多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0.12万元。

7.公务用车ETC通行费原始凭证不完整0.74万元。

8.汇付各乡镇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结存692.79万元。

9.擅自变更肥猪养殖保险政府采购合同。

10.经济业务事项不真实0.55万元。

11.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12.农村集体收入未纳入会计服务站统一管理31.02万元。

13.财务管理不规范。

14.租用非公务用车平台车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汇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高农业专项资金的到位率,确保党和国家农业政策执行到位;(二)高度重视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对汇付各乡镇的资金,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按规定用好资金,发挥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三)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认真履行对全县农村集体财产和资产的审计和管理职责,管好用好农村资产资金;(四)审计发现2022年1月以来,大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未开展生产流通的农产品安全检测,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工作;(五)县农业农村局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单独管理,注重实效。公务接待中尽可能杜绝仅1个人参与接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自接到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书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已执行,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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