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大姚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建设的大姚县2021年第四批校舍安全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大姚县2021年第四批校舍安全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范围为建设安装工程费部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不在此次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内审定完成建设安装工程费5736.1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大姚县2021年第四批校舍安全建设工程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从提供的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来看,工程结算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但也存在项目长期闲置,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浪费、项目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长期闲置,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浪费
1.大姚县实验中学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于2018年1月8日竣工,至审计时止,1号综合楼一楼浴室尚未投入使用。
2.大姚一中学生食堂改造工程,于2018年8月23日竣工,至审计时止,未投入使用。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
1.大姚县金碧镇金家地完小挡墙、围墙、活动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一次实施完工,但未一次性办理竣工结算,而是以下达资金文件批准的投资额为依据,将整体项目分3次报送结算,导致无法准确核实工程量,财政资金存在监管风险。
2.审计过程中,发现妙峰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陆林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胡屯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大姚县北城幼儿园教学楼等未办理竣工验收,无竣工验收卡,无组织竣工验收的相关痕迹资料。
(三)多计工程价款106.56万元
大姚县2021年第四批校舍安全建设工程项目送审单项工程66个,送审工程结算价款5842.71万元,多计工程价款106.56万元。经甲乙双方确定工程结算价款5736.1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复核,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
(二)加强工程后续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三)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并严格审查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签变更工程结算条款,谨防因变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及结算纠纷。
(四)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签证。
(五)统筹计划好项目实施,杜绝以资金划分项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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