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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分配表

索 引 号:dyx020-/2024-1227005 公文目录:受灾人员救助情况 发文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分配表

 

乡镇

分配数额(万元)

资金用途

金碧镇

1.00

解决本旱季(2023 年 11 月 1日以来)城乡居民用水困难(不含水利应急工程),购买、租赁应急储水、供水、净水设备设施,补助抗旱应急抽水提水等用油用电支出,添置应急抗旱设备物资,租赁车辆组织拉水送水活动(包括补助群众自行组织拉水车辆支出)以及发放生活用水、旱灾救助等支出。严禁挤占截留、严禁挪作他用,严禁用于“三公”支出。资金最迟于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使用。

石羊镇

1.00

六苴镇

4.72

龙街镇

1.00

新街镇

1.50

赵家店镇

1.00

三岔河镇

1.00

桂花镇

1.00

昙华乡

1.50

湾碧乡

1.50

三台乡

0.00

铁锁乡

1.00

合计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