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具体措施 |
责任股室 |
1 |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局全体干部职工、执法(服务)对象 |
1.将学法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以案说法等宣传活动,通过局职工会议、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平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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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分工负责 |
2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
局党支部党员、全体干部职工 |
组织支部党员、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相关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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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支部、办公室负责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局全体干部职工、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1.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2.举办一期宪法专题,并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
政策法规股负责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局全体干部职工、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1.将民法典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一次专题学习; 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民法典的线上线下学习; 3.在日常行政执法和服务管理中,向社会公众普及民法典应急管理相关内容。 |
协调股、矿监股、危化股、政策法规股分工负责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性法律法规 |
局全体干部职工 |
1.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学法讲座等,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 2.组织开展网上、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健全法律顾问以及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
政策法规股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 |
局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1.利用应急广播、派发宣传册等线上线下多方式宣传; 2.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联合县级成员单位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现场普法宣传; 3.结合执法检查,深入一线向生产经营者面对面普法宣传。 |
协调股、矿监股、危化股、政策法规股分工负责 |
7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 |
局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1.利用“5·12”“10·13”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 2.开展集中培训、警示教育、在线学习,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学习; 3.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实现执法、普法一体化。 4.聘请专家、律师等对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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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股、矿监股、危化股、防灾减灾和预案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分工负责 |
8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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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全体干部职工 |
1.举办讲座; 2.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协调股、矿监股、危化股、防灾减灾和预案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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