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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索 引 号:dyx020-/2024-0425012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姚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大安字〔2024〕4号)及省、州、县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店)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进一步严格、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院、学校、殡葬企业等单位、企业存储、自用危险化学品和相关单位、企业使用醇基燃料的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作为检验统筹发展和安全成效的重要指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照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具体举措,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要细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持续推动“三管三必须”的有效落实,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和落实。要把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作为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安全责任体系。要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规章规程和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等七项职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懂工艺、懂设备,认真履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职能。具体操作人员要懂安全、懂应急,严防无知无畏、冒险蛮干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各乡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化明确各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目标任务,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着力提升人员素质能力。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再培训相关要求。各乡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抓紧抓好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要把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每年再培训作为年度执法检查重点进行严格监管执法。2024年底前,由应急部门牵头,探索建立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机制,经营单位负责对相关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2025年至2026年实施重点培训、轮训,确保每个企业主要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带头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成为安全生产“明白人”,推动经营企业开设“安全大讲堂”,常态化开展危化企业负责人、班组长、一线员工宣讲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知识。

(三)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格安全经营许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重点监管新建设加油站、气体经营部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5号),重点监管经营销售餐饮行业燃料油、汽车尾气添加剂和车用动力辅助剂等新型燃料单位,工信部门牵头危化品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危化品和疑似危化品的产品质量监管,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危化品和疑似危化品销售、存储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危化品和疑似危化品销售、存储企业、单位的运输环节监管。

(四)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解读,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深入推进老旧装置安全动态分类整治,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借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应用系统,加强隐患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从2024年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事故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督查、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应急救援演练。2024年底前,建立老旧装置排查、评估、治理动态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及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工作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存储、自用危险化学品的医院、学校、殡葬企业等单位、企业和使用醇基燃料的相关单位、企业重点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监管制度、配套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等问题隐患。

(五)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省应急管理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只减不增”要求,突出烟花爆竹仓库防雷防火防静电、周边防护屏障、建筑结构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人员、车辆、烟花爆竹产品出入库、堆码、运输、配送等为重点,积极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批发企业安全风险,动态掌握烟花爆竹产品库存情况。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退一进一、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规划布点、许可审批,不断规范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属地复查、县级抽查”相结合的专项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

(六)着力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承包商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储罐区安全管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企业人员资质达标、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等实施精准执法。对“有案不立”“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以及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等执法“宽松软”的单位和乡镇进行约谈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执法案件报送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七)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宣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定级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督查检查,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提高达标企业荣誉感、成就感,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不达标或发生事故企业的标准化等级,引导企业积极创标达标、有效运行标准化体系。2024年底前,全县23家正常经营加油站完成三级标准化创建,并对年度已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复核,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人员实施追责问责。2025年至2026年,对已经达标的企业每年进行结果运用情况督查检查,发现不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予以撤销标准化等级,并对有关人员实施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经营、存储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要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强政策引导。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适时制定有关风险防控机制,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本攻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典型事故案例,积极引导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创新监管模式,放大监管效能,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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