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王定彪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召集人: 杨仓生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 王宏列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杨晓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永生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华勇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姜开泽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群刚 县民政局副局长
毛红雁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 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建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炳洪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朝斌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陆顺珍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杞云凡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曹雪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袁明超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定彪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王宏列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晓峰两位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各业务股室、部门业务骨干组成。集中攻坚阶段,工作人员集中在专班办公室办公。
二、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推动落实工作专班各项工作要求和议定事项,及时梳理汇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按要求向省安委办和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上报全州工作情况;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强化燃气经营企业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经营许可定期评估;督导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坚决排查整改从业人员不合规、设施设备巡查维护不到位、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用户供气、管网等设施带病运行、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与各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液化石油气配送人车对应、固定配送范围及定位监管。
县应急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对符合国家投向和相关条件的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学校持续加强燃气安全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组织对学校、教育机构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高等院校恢复燃气专业设置,鼓励燃气经营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燃气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追究非法经营燃气企业、燃气运输企业和个人、燃气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燃气使用企业等各方主体刑事责任;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等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对民政服务机构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修订燃气管理相关法规标准,加快完善燃气特种设备相关法规。
县财政局: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出台各级财政出资机制,做好财政出资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人员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对职责内旅游景区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织对医院、医疗机构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燃气充装企业安全、燃气质量监督;加强从事燃气气瓶、压力管道元件、燃气报警器、切断阀、燃气燃烧器具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监管;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检验流程监管;加强燃气气瓶智能化,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对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以及餐饮企业等燃气使用场所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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