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作用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功能,助力我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关于实施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事故预防服务功能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楚应急函〔2023〕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以下简称“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投保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对投保企业开展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安责险的功能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各有关部门主要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指导保险机构针对本行业领域投保企业开展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
2.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工作职责依法加强对企业和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实施安责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对于检查中发现应保未保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对保险机构在经营安责险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或予以纠正。
3.加强宣传报道。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安责险专栏或专题,对在专项行动中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好做法、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形成经验、积极宣传。
(二)保险机构的主要任务
在本行政区域内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要针对投保企业开展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协助高危行业领域投保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其中: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中,要突出专项行动文件精神的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传培训、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等;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中,突出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查;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中,要引导企业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避灾意识。
保险机构要着重提升事故预防服务的质量和实效。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在与投保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其行业领域特点、生产规模、风险分布、人员状况、安全管理基础和历史事故情况等,合理制定针对本次专项行动的事故预防服务方案;要丰富服务提供形式,拓宽服务渠道,加强互联网新媒体运用,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门户网站、APP、微信等平台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相关案例和培训,提升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对在现场技术服务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并书面告知投保单位,协助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投保单位,要立即报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降低投保单位的风险隐患。
(三)企业的主要任务
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投保安责险。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契机,认真与保险机构研究确定事故预防服务方案,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对服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保险机构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工作方案,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动员部署,向保险机构、企业传达专项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保险机构应在与投保企业协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针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整体事故预防服务方案,于8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保险机构按照方案对投保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实现事故预防服务信息化管理的,应当指导保险机构将事故预防服务全过程数据实时上传信息管理系统。
(三)专项检查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此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安责险工作的保险机构开展一次事故预防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保险机构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各保险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是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大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助力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组织推动。县安委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专项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指导监督保险机构协助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好事故预防服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问效。县安委办将加强督促指导,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对事故预防服务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及时通报,并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
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于8月25日前上报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相关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dyxawb@126.com,联系人:刘建丽,联系电话:0878-62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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