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州防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杨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指 挥 长:杨晓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忠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
副指挥长:樊 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仓生 县应急局局长
谢毕昆 县水务局局长
彭 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静 县气象局局长
杨忠祥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马永超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军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赵信宏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华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如喜 县民政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钟学能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王定彪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琪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建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武瑞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亚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勇 县审计局局长
天顺亮 县林草局局长
余晓红 县地震局局长
张应才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余宏军 大姚公路分局局长
王云坤 楚雄大姚供电局局长
马奉祥 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刘德基 武警大姚中队长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分管领导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指挥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各乡镇和县级主要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具体指挥全县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开展一般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县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调配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负责组织全县汛情对外发布;负责组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承办上级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防汛抗旱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防汛预警响应启动建议,为县防指决策提供服务。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委网信办对互联网等新闻发布平台做好防汛抗旱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代表县人民政府统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三)县发展改革局:按职能权限负责县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有关防汛排水、应急度汛、水毁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负责水电、太阳能、风能等能源企业、设施、设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级救灾物资和省、州代储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粮食流通企业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四)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县级教育单位安全度汛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和县级教育单位的危险校舍排查和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学生防灾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临时避险场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体育设施、设备、场所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体育赛事和体育健身团体防汛安全的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赛事活动疏散、警示、教育等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等情况。
(五)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负责组织通信企业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六)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管控;负责制定雨天道路交通疏导预案;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发布;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八)县财政局(县国资委):负责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安排县级抢险、物资、救灾、应急度汛等相关资金。负责督促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参加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
(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应急调查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工作;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等情况;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培训;负责县城、乡镇集镇排水管网线、排水河道、泵站等水利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负责因洪水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监督因洪水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管范围内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低洼院落、县城建成区河道等安全度汛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在建工地的防汛责任制及预案;指导督促城镇居民房屋的安全检查和解危工作;指导各乡镇对出现险情的房屋及低洼院落进行抢险抢修及群众转移。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的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县城地下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监管范围内全县燃气、电力等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安全度汛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县城和集镇道路垃圾清扫、滞水清除工作。负责影响行洪河道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县城区倒树、淤泥落叶等垃圾;负责污水处理厂和排水设施安全度汛;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做好防汛安全保障及汛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游客的安全避险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应对部署、设施受损、灾害调查、处置措施、抢修结果、处置结果等情况。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县管、乡镇管理道路设施防汛水毁抢险工作,负责过境高速公路、省、州管理公路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防汛抗旱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的乘客;负责雨天道路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水上运输防汛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
(十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农田排涝工作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等企业和经济组织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措施和责任,指导开展农业、渔业、畜牧业灾后恢复工作。
(十四)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和水务工程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江河湖、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山洪的监测,负责洪水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依权限负责洪水调度、统筹组织堤坊库湖河等水工程巡查与抢险,负责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集镇积水排除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水情信息、处置措施等情况。
(十五)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指导旅游景区的防汛警示标识、预警设施、避险地点、防汛预案的建设;协调、指导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避险,旅行社、民宿和民俗户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文物管理单位做好文物的防汛安全工作。
(十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十七)县应急局: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数据的统计、核查、分析评估灾情趋势;组织、指导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指导受灾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开展灾害救助、社会捐赠、救灾物资调配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运输、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十八)县林草局:负责组织护林员参与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林业企业、林场、自然保护区安全度汛工作。
(十九)县审计局:负责按要求开展防汛抗旱资金审计工作。
(二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开展防汛宣传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
(二十一)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和实况信息。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运工作机制,对重要天气情况、预报信息、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叫应”到县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等区域的先期排水等任务。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救援指令。
(二十三)大姚公路分局:负责过境高速公路、省、州管理公路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按要求参与道路防汛救灾工作。
(二十四)县人武部:负责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二十五)武警大姚中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二十六)楚雄大姚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负责本系统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电力供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所属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负责过境高压、超高压线路的隐患排查,向县防指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做好抗旱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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