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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dyx020-/2023-0531003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姚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安字〔2023〕8号)和《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应急〔2023〕17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项、100项、县73项具体举措,保障“3815”战略发展目标顺利实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突出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能源等新兴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违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行,对工贸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行业交叉监管职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助力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工作方式

(一)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64类重大事故隐患对冶金、有色、机械制造、轻工、建材、商贸、纺织、烟草八大工贸行业中容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以金属冶炼、产生硫化氢(砷化氢)等高毒气体湿法 冶炼、水泥熟料生产、蔬菜腌制、造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传统易发生事故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同时对工贸行业企业中易涉及动火(电气焊)、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危险作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二)结合《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大安委办发2023﹞21号)和《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23﹞23号)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建材和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重点企业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双随机”执法抽查。

(三)各乡镇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工贸企业主要行业类型、安全风险、企业数量和监管执法力量的实际,在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外包外租管理混乱、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电气焊违规动火作业、其它危险作业(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无审批作业票证、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不符合安全规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弱化等突出问题,自行确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内的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及工作方式。

(四)相关执法大队或执法股室要辖区内所有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执法力量充足的,可结合巡查预警工作对其他工贸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抽查。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围绕“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认真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研学法规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云南省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实施指南》《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做到法定职责清晰,重点内容心中有数,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二是狠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要组织细化本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三是建立台账清单。要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及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健全完善责任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参照《云南省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实施指南》,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本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按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人员能力、素质和数量能满足本企业安全管理需要。三是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和风险防控水平。

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一是开展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警示教育。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气焊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安全教育。二是严格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电气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危险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梳理完善作业审批流程,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和责任,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组织开展设备检查。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特种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设备。四是强化作业人员能力资格管理。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履行规范操作能力等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强化资格资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强化归口管理。要严格落实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外包外租单位违规作业清退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健全完善应急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本企业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开展评估、修订、完善;对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设备数量和质量上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组织对一线员工开展以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为主的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二是开展“实战式”应急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实战式”应急演练,特别要注重检验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熟悉应急救援器材使用、是否熟知逃生或避灾路线、员工能否自救互救、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没有提高等情况,坚决避免“演戏式”应急演练,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做好预案修订、强化培训等后续整改工作。

6.组织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一是学习法律规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二是建立“两个清单”。结合《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组织辨识本企业固有安全风险源(点),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和措施清单;围绕安全风险源(点)的风险特性和管控措施,制定安全风险源点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三是规范运用安全风险“码上查”。“两个清单”录入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合理设定检查频次,实时依托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开展本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云南特色双重预防机制。

7.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一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从业。二是规范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必须高度重视并依法规范开展组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考试考核,坚决杜绝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三是严格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常态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按计划推进培训方案,在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利用班前班后5分钟,通过仪式感的岗前安全宣誓、人员宣讲、视频播放、张贴安全标语、建设安全文化墙、家属警示提醒以及QQ群、微信群等员工喜闻乐见的新媒体组织“磨耳朵”式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姚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安字〔2023〕8号)要求,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的要求,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能对应《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结合本地区重点企业类型分布的实际,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不能对应《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县安委会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一是抓好业务培训。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制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抓好意识提升。要统筹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必查。对照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佐证材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云南省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实施指南》,严格对主要负责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不到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罚。二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有效自查自改免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责,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四是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五是多措并举开展警示教育。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一是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的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格约谈通报。县安委办认真开展督导调研、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提高执法质量。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二是提升监管效能。依托“互联网+监管”“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安全风险‘码上查’”和“事故直报”等信息系统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隐患问题超期未改、多次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四是强化指导服务。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聘请专家等模式,采取集中教学、现场观摩、一对一诊断指导等方式,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并依托省、州部署开展的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保持情况执法检查暨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涉电气焊等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行为,提升培训质量,并严把考试关,进一步提高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

四、工作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由省州县三级应急管理和工信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以及企业三个维度四个层面同步压茬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1.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重点企业和重点检查事项等,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并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和解读,有关情况及时报县应急局(协调股)。

2.请各单位负责将方案传达到各有关工贸企业。

3.各有关企业须于5月25日前完成相应的部署安排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至属地应急局(协调股)。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7月25日前)

1.各有关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七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各级明确的重点检查整治事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导,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时有效运行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于6月18日前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表》(附件1)报县应急局(协调股)。

2.相关单位按照“重点工贸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工贸企业执法抽查”的原则大姚县不少于100户,统筹梳理本地区排查整治企业清单(附件2),于6月18日前报县应急局(协调股)。

3.相关单位在完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深化“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建立并落实宣传发动、举报奖励、服务保障、预案演练、媒体曝光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三)精准执法检查阶段(11月20日前)

1.聚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聚焦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七项职责情况,按照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必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一案双罚”的原则,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2.在8月18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应检查工贸企业的执法检查,有关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附件3-1和3-2)的要求于每月18日前报县应急局(协调股)。

3.县安委办将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在精准执法检查阶段完成对工贸企业相对较多、查不出问题和隐患、工作进度较慢、零执法零处罚、近3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县市开展工作督导、帮扶及核查,对存在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进行严肃通报,并组织县级重点督办督查。

4.县应急局和县工信局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托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模式,强化对重点工贸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自检自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主要负责人履责不到位、依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依旧突出的工贸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总结提升阶段(12月10日前)

1.要统筹结合省州督导、县级重点执法检查暴露出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岁末年初重点工作部署,及时部署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回头看”,综合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再排查整治一批突出的问题和隐患,再处罚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巩固提升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2.要切实督促有关企业持续落实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主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据《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规范开展固有安全风险源点的辨识分级,完善相关安全管控措施和责任人等,持续依托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定期对安全风险源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实时录入有关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保持的长效机制。

3.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固化提升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建立“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互学互鉴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有关工贸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结合实际细化和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加强工作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抓好推进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要求落实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有关企业要将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县安委办要严格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将“三管三必须”的法律规定与积极发挥工信等有关部门行业安全管理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厘清监管边界,消除监管盲区,联合推进;监管执法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查研究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新能源产业链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材行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和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推进;要与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重点、狠抓关键、补齐短板。

(三)强化宣传警示。各乡镇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介载体宣传作用,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专题活动,以及县市级主流电视媒体和主要门户网站,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及时宣传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舆论氛围;县应急局要分期分批持续曝光涉及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持续通过宣传警示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四)强化举报奖励。各乡镇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大应急规〔2020〕1号)规定,鼓励举报在专项行动期间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实后依法奖励举报人。

(五)强化督导调度。县应急局要联合工信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重点工贸企业加强指导帮扶,按照要求把好工作质量关。县应急局将会同县工信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适时派出专项工作联合督导组,对安全风险高、整治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的地区进行督导帮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联合开展督导、调度,将对专项行动推进迟缓、执法检查进度明显滞后、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进行督办、约谈、通报。

(六)强化跟踪问效。县安委办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的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县安委办要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要提请各县安委会,将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对存在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七)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工贸企业须于6月18日前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表》(附件1)报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协调股)相关单位须于6月18日前向应急局(协调股)报送排查整治企业清单(附件2);要及时汇总本地区执法检查进展情况,须于每月18日前向应急局(协调股)报送工贸行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3-1和3-2);12月8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典型工作经验和典型执法案例适时报送。

 

 

附件1.××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表

2.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企业清单

3.工贸行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及重大事故

隐患清单


附件1

××××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表

类别

自检自查工作内容

落实要求或佐证材料

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云南省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实施指南》《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做到法定职责清晰,重点内容心中有数,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企业收集的相关规定、制度、标准,会议通知,学习方案,签到表,学习记录等。

 

2.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检查记录、签到表、有关图片。

 

3.要组织细化本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

本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奖励制度,奖励台账,全员查隐患有关材料。

 

4.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本企业所属行业的典型事故案例收集情况,召开警示教育会材料。

 

5.要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

 

6.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承诺消除安全隐患的合理期限,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及时向属地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整改方案,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材料。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未建立的要建立,已建立的要根据最新法规标准进行修订。

 

8.明确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措施必须制度化。

 

9.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本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

有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

 

10.按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人员能力、素质和数量能满足本企业安全管理需要。

企业内部的红头文件或任命文件。

 

11.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和风险防控水平。

已聘请的提供相关合同及工作资料。

 

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

12.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安全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收集相关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知、内容、签到表、图片等资料。

 

13.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电气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处、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梳理完善动火作业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责任,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管理:查制度、查规程;生产现场:检查具体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情况,监护情况。

 

14.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特种设备、环保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设备。

设备清单,工作台账。

 

15.举一反三组织对电气焊等动火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履行规范操作能力等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

有人员清单,有培训宣贯记录,有考核考试记录。

 

16.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管理台账、制度。

 

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

17.对企业所有外包外租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情况。

清单台账、资质影印件、协议、职责规定。

 

18.落实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外包外租单位多次违规作业清退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制度、检查记录、黑名单清单。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本企业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等开展评估、修订、完善;

预案备案证明,修订、评估记录。

 

20.对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设从数量和质量上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台账资料,检查记录。

 

21.组织对一线员工开展以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事故为主的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培训通知、方案、内容、签到表、考核记录。

 

22.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实战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演练方案、图片影像资料、评估报告。

 

组织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23.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台账。

 

24.结合《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组织辨识本企业固有安全风险源(点),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和措施清单。

风险源(点)辨识清单、管控措施责任清单。

 

25.围绕安全风险源(点)的风险特性和管控措施,制定安全风险源点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日常排查记录。

 

26.规范运用安全风险“码上查”,建立云南特色双重预防机制。

查看系统。

 

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2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从业。

查看人员清单及相应证书。

 

28.规范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抽查一批人员教育情况。

 

29.根据企业实际,建设安全文化墙、家属警示提醒以及QQ群、微信群等员工喜闻乐见的新媒体组织“磨耳朵”式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

查看安全文化建设制度级相应台账资料。

 

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企业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州市

县区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

所属行业

涉及领域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础信

息完善

(是/否)

码上查

信息系统

(是/否)

1

 

 

 

 

 

 

 

 

 

 

2

 

 

 

 

 

 

 

 

 

 

3

 

 

 

 

 

 

 

 

 

 

4

 

 

 

 

 

 

 

 

 

 

5

 

 

 

 

 

 

 

 

 

 

……

 

 

 

 

 

 

 

 

 

 

 

 

 

 

 

 

 

 

 

 

 

备注:

   1.相关股室要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重点整治范围确定拟纳入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企业清单,将重点工贸企业必须全部纳入清单。(请于618日前报送此表)

   2.所属行业填写: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8行业。

   3.涉及领域填写:冶金有色企业填写具体生产金属,例如:湿法 冶炼、钢冶炼、硅冶炼、电解铝、铝加工等;其余填写水泥熟料生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

   4.基础信息完善指有关企业是否在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运用平台完善企业相关基本信息,已完善填,未完善填

   5.码上查信息系统指该企业是否使用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进行双重预防机制运行,已使用填,未使用填


附件3-1

工贸行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

 

5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乡镇(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5

移送司法机关()

 

6

责令停产整顿()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9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10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1

乡镇、县级部门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69、州100项、县73举措()

 

2

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

 

3

乡镇、县级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

 

4

乡镇、县级部门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省州县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县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

 

8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

 

注:

1.请相关股室按月调度统计辖区内数据报送。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报送,每月18日前报5月份以来的累计情况,报送至县应急局协调股邮箱:dyxawb@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毛华荣,6212799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

 


附件3-2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时间:         

州市

县市

企业名称

重大事故隐患

是否挂

牌督办

是否

整改

是否

处罚

处罚情况

主要负责人

企业

 

 

 

1.

2.

3.

……

 

 

 

 

 

 

 

 

 

 

 

 

 

 

 

 

 

 

 

 

 

 

 

备注:本表配合附件3-1使用并同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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