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376301000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社会宣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综合素质提升,努力提高服务全县退役军人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持续抓好退役军人的政策集体学习,使干部职工做到业务精、本领强、作风硬,精细化确定“大比拼”目标,全面创先争优,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
2.抓信访维稳,确保全县退役军人群体和谐稳定。强化思想政治宣传、强化教育引导,压实属地责任,固化涉军维稳机制运行模式,强化纵向、横向协作联动,定期发布各项可以公开的退役军人的政策法规,最大限度挤压误传误读空间;落实舆情监测信息情报交换,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强化信息研判预警,确保全县退役军人群体持续稳定。
3.抓工作督查,强化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对标中组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五有”和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两站一中心”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具有大姚特点和特色的工作运行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功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4.抓移交安置,切实提高安置培训就业质量。执行省州安置指令,坚持“阳光安置”,确保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官)安置率达1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兑付率达100%,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实现年度退役士兵培训率达100%,打破封闭单一的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方式,落实经常性走访慰问和帮扶解困制度。
5.抓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投身创业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优惠支持力度,加强高职、中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现年度退役军人就业推荐率达100%。积极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设立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示范园;选聘县内社会责任感强、社会美誉度高的企业家担任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建立创业导师帮扶联系制度。
6.抓优抚褒扬,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增强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的整体性、公平性、协调性,健全抚恤优待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实现年度重点优抚对象政策性补贴兑现率达10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时足额兑现率达100%,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期间100%进行慰问;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推进“模范退役军人”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清明网上烈士祭扫工作,提高烈士祭扫服务保障能力,完成“美丽军营”建设,大力弘扬优待军人、尊崇英模、关爱功臣的社会风尚。
7.抓权益维护,切实解决好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网上信访直通平台,加强与退役军人群体的沟通交流,实现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高效便捷,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重大节日慰问,传递党和政府关怀。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推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
8.抓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基础完善。加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加强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核实,督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及时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建档立卡制度,确保数据完整、准确。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回头看”工作,确保悬挂数与信息采集系统更新同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822346.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22346.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3127.74元,下降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333.26元,增长0.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28461.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等人员总体减少导致收入减少,2022年部分义务兵优待、拥军优属资金列为其他收入,2023年度列入财政拨款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710534.69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390.63元,占总支出的6.34%;项目支出27827144.06元,占总支出的93.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88288.88元,下降7.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247.43元,下降1.58%;项目支出减少2358041.45元,下降7.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部分优抚对象社保缴费资金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优抚对象等人员总体减少导致民生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3390.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0330.63元,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060元,占基本支出的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27144.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抚恤支出23415700.23元,退役安置支出2925309.3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76511.73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5299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017.88元,医疗救助支出30960.00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656654.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0534.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13852.88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等人员总体减少,导致民生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7563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支出、退役安置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155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及部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缴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3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年度“三公”经费不超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年度“三公”经费不超上年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及周边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研、学习交流退役军人系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060.00元,比上年增加5266.00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车改补贴,支付日常运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以及缴纳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264221.18元,其中,流动资产1400221.34元,固定资产63999.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6442.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29.58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76301111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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