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优待抚恤政策,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足额、定期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
2024年4月,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2422人,发放金额1654905.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