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事项。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事项分两类,一类是行政确认类,具体有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认定、烈士评定、伤残等级评定、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另一类是行政给付类,具体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给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给付,烈士褒扬金的给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给付,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给付,一至四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补助费。
二、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把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宪法宣传周、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优抚对象契机、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载体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的重要论述,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事项服务。在大姚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退役军人退役报到、权益维护、就业创业、信访登记办理、走访慰问、法律援助、信息采集登记等业务流程。对涉及本单位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处罚5项实施常态化事项服务,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真正成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就业创业扶持、常态走访慰问、优抚帮扶尊崇、信访接待服务、保障合法权益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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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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