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235901000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依法进行管理。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旅经济指标稳步向好。2023年,全县共接待游客335.84万人次,同比增长17.75%;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1.77亿元,同比增长13.76%。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投资9.089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1.8%。
2.文旅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一是项目投资工作快速推进。石羊古镇提档升级稳步推进,云南盐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运营,古镇旅游业态、特色街区打造得到推进;七街红色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216万元,三潭瀑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完成投资1.68亿元,大姚县城市花园酒店、城市港湾酒店开工建设。申报专项债券项目5个总投资30.48亿元,谋划申报大姚石羊4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2023-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大姚彝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示项目等5个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谋划申报2024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8个,文化传承发展“专精特新”工程项目2个。完成昙华山景区、石羊古镇景区等9个点位绿化美化工程,绿化总面积6200㎡,完成投资147.4万元。二是旅游业态创新加力提速。以“田园+养生+康养”和乡土风情游为模式,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整合项目和资金,打造蜻蛉谷度假村、赵家店紫丘村、三台核桃森林公园等一批乡村康养旅游目的地。构建推出古镇文化走廊、奇山异水走廊和民族风情、核桃康养、红色文旅等精品旅游线路,将县内景区景点串成线、集成团、连成片,推动从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的转变。三是品牌创建再创新绩。推荐申报了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2个(昙华社区、松子园),其中昙华松子园村已被命名为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申报西河印象美食休闲步行街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目前待反馈评定结果。四是彝绣产业蓄势待发。将彝绣产业融入文化旅游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行,坚持传承与保护并重,坚持创新与发展同步,彝绣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23年1至12月实现彝绣产值约6500万元,彝族刺绣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大姚新的经济增长点。五是宣传推介多点发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办节模式,成功举办彝绣文化节、昙华彝族插花节、核桃文化节、孔子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同步组织开展彝绣展示、彝剧展演、直播带货、旅游线路推荐等活动;成功举办遇见楚雄·中国大姚2023核桃文化节昆明推介会、遇见楚雄·中国大姚 2023 孔子文化节攀枝花推介会,活动期间全县共刊发稿件60余篇(幅),制作短视频30余个,开展直播4场次,总阅读量、观看量达千万+。
3.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一是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实施大姚县图书馆提升改造工程,大姚县图书馆复评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打造三台“核桃书苑”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1个(石羊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场所)4个(三台乡三台社区文化活动室、石羊镇柳树塘村委会文化活动室、赵家店镇黑什里村级文化活动室、六苴镇者那么村级文化活动场所)。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县文化馆共接待参观人数68000余人次、提供针对性讲解服务15场次,定期更新各展厅陈设,举办专题展;县核桃博物馆接待参观人员44900人次,提供免费讲解301场次;县图书馆流通71032人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全民阅读活动77场次。三是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打造全民阅读、“蜻蛉书香”等群众文化服务品牌;以普法强基补短板、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明旅游、彩云之南等你来等为主题开展公益演96场次,完成送戏曲下乡活动109场次,扎实开展“四季村晚”、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40余场次。四是文艺精品创作不断攀高。创作、编排彝剧《巧调解》参加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曲展演荣获“优秀示范奖”,彝剧小戏《文明花开》入选参加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是自1956年建团以来首次入选专业团体展演活动。选送花灯歌舞《春涌擂台》等4个剧目参加楚雄州新剧节目展演,其中《春涌擂台》荣获新剧节目二等奖,小彝剧《文明花开》荣获新剧节目三等奖。创作、排演《歌唱二十大》《法官老倌》等一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花灯歌舞和彝剧,创新彝族风俗特色节目“彝族原生态婚俗”在央视频播出,深受观众好评。五是文物活化利用成效显著。大姚县文化馆布展非遗展厅,全县挂牌成立2个彝剧传习所、2个彝族服饰传习所、1个彝医药传习所。推荐上报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4名,州级非遗项目传承人8名。组织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项、州文物保护单位4项、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项。筹措资金实施六苴波西花桥、金小文庙等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开展昙华石刻、龙山祖师墓、石羊北塔、桂花大河新石器采集点等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依托赵祚传烈士故居、赵祚传烈士陵园、白塔山主题公园及红军长征过大姚线路等红色文化文物资源,推动实施七街社区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打造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
4.文化旅游市场规范有序。一是扎实开展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大力推进大姚县文化和旅游(文物)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持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对网吧、KTV、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1300多家次,查处违法案件7件。排查隐患58个,交办整改58个,处理旅游投诉5件,游客满意率达100%,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二是始终将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联合消防、民宗开展文物安全检查4次,检查文物保护单位30处,发出安全提醒2份,整改风险隐患问题2个,有效确保文物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发展股、公共服务管理股、行业和文化场管理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大姚县文化馆
2.大姚县图书馆
3.大姚县文物管理所
4.大姚县博物馆
5.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6.大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大姚县文化馆、大姚县图书馆、大姚县文物管理所、大姚县博物馆、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大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统一由我部门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4048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3518.46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969.85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2979.86元,下降4.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0050.29元,增长6.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43030.15元,下降96.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施大姚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其他收入有1600000.00元,而2023年其他收入56969.85元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导致其他收入较2022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83718.51元。其中:基本支出6851521.43元,占总支出的30.89%;项目支出15332197.08元,占总支出的69.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854403.94元,下降45.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6941.53元,下降6.38%;项目支出减少18387462.41元,下降54.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退休人员死亡1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三潭瀑布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7946500.00元,2023年该项目支出仅为10000000.00元,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1521.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48993.46元,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2527.96元,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2197.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2023年第一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三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规划、造价咨询等及石羊4A景区基础设施可研编制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支出;
2.2023年工作经费301246.50元用于缴纳大姚县三潭瀑布景区开工前未完成建设用地事项处罚费用;
3.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724904.52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三馆一站”实施免费开放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4.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工作经费101522.00元,主要用于选派8名文化人才到基层开展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5.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48882.54元主要是博物馆实施免费开放,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转;
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164015.72元,主要是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云建设、最美文化空间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站提升改造、农村优秀业余文艺队补助、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
7.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45728.00元,主要是对国家级1名、8名省级、27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活动考核合格后发放的传承人补助和开展彝剧传承相关费用支出;
8.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300000.00元,是对2021年发文公布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大姚仓西红色文化公园景区兑现奖补资金;
9.三潭瀑布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10000000.00元,是核销以度预拨三潭瀑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资金。
10.定点帮扶项目经费200000.00元,是中智集团定点帮扶云南纳喜文化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费;
11.死亡抚恤64020.00元,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动补助;
12.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162618.60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大姚县旅游企业诚信评价费用及报销2022年举办的核桃文化节、孔子文化节系列活动费用;
13.大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资金19259.2元,用于对5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674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67%。与上年相比增加635126.21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增加失业险和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10054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及实施文化旅游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604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死亡人员丧藏抚恤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678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中智集团定点帮扶云南纳喜文化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33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52%,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车辆时通过平台申请,费用列支其他交通费,使用公务用车相比去年减少;二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费,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收取陪餐费和就餐费,冲抵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9.91元,下降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75.91元,下降2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96.00元,增长71.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车辆时通过平台申请,费用列支其他交通费,使用公务用相比去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地考察、到乡镇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向上级主管理部门汇报争取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考核工作、招商引资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527.96元,比上年增加49301.09元,增长19.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的文化旅游业务活动较上年增多,相关的费用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和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4512220.10 元,其中,流动资产115926746.90元,固定资产8184673.20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4008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174826.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1597.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91.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91.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91.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91.7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600235901111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