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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以收费吗?

索 引 号:dyx017-/2023-1127001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以收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或者提供培训服务等收取费用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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