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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索 引 号:dyx016-/2025-0122001 公文目录:水利领域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水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水务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事务。积极研究制定《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任务清单》文件,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坚决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岗双责,切实扛起职责领域生态保护责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任务清单要求,分管领导对照班子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各股室对照工作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以党政同责、全局联动,推动水生态保护具体事项落细;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同步贯彻落实。

(三)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求

一是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大办通202127)、《大姚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大环督办通202421)文件要求,积极梳理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将具体事项清单于20241016日公布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报县环保督察办备案

二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组织干部职工教育培训6次,举行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

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局党组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的统筹,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事项及时组织研究,积极协调推进。

四是围绕本部门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两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任务为重点,对具体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和指导帮扶。认真对照2024年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2024年工作台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县共有取水许可项目104件,批准许可取水量4.64亿立方米2023年度用水总量为9576m3不包括电站发电的取水量。实际用水量比州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0247亿m3671m3,占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93.5%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3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7个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100%2024年度送达《大姚县水务局水资源费缴纳通知书》30份,收缴水资源费1911.8万元。2024年,全县有水库84座,在建骨干水源工程有桂花水库,水资源利用率为8.9%。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6条河流,27座中、小(一)型水库和县城区3个人工湖,以及渠首设计流量在1.0m3/s以上的17条灌排渠道设立了县级河湖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或河长10公里以上河流,小(二)型水库以及部分承担镇村生活供水任务的小坝塘,渠首设计流量在1.0m3/s以下的镇、村、组主要灌排渠道设立乡镇级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均按照要求开展巡河巡湖,县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476次,乡镇级河长共开展巡河1858次,村级河长共开展巡查5904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共开展“清河行动”450次,清理河道352公里,共清理垃圾、淤泥等9241.2吨。持续做好与姚安县的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年内与姚安县开展席坝村水文站拦污栅联合清理垃圾3深入推进龙川江流域(大姚段)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收官工作扎实做好蜻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蜻蛉河江底河大桥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П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2024年新开工建设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5件。持续推进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幸福河湖建设,2024年开展绿美河湖建设3个,目前顺利入选州级绿美河湖名单,蜻蛉湖水利风景区入选省级绿美河湖标杆典型。2024年来共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办结水土保持行政许可11件(其中: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制9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3.15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4件。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2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3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20次。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2024年共核查水利部、省水利厅反馈图斑16个,查处未批先建项目4件,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结束。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销号机制,对本辖区、本行业每半年开展一次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始终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2024年,各级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80个,已整改完成78个。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查2次,县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县域内重点河流存在问题暗访督查2次,发出督办通知9份,督办问题19个,已整改完成18个。完成水利部反馈大姚县河湖遥感疑似四乱问题116个图斑现场复核认定省级审核通过率100%,认定问题4个,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根据《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大姚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姚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各阶段省、州、县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县水务局党组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能职责,按照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要求,在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完成2023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涉水问题整改工作3个问题已经通过州级验收,完成202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并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及州级验收。

二、存在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知识还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和积极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了解和研究,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行动。

生态保护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企业和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依旧淡薄。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可能忽视环保要求;部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也缺乏对河湖生态保护的重视,随意丢弃垃圾、破坏沿岸植被等行为屡见不鲜。

)水污染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区域仍存在水污染问题,一些生活污水未经达标处理便排入河道,农业面源污染中,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不当排放,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导致局部水质恶化,影响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同时,沿江沿河的固体废弃物污染也不容小觑,垃圾随意堆放、填埋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占用土地,还可能因雨水冲刷等造成二次污染。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持续统筹推进县域内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提高水生态生物多样性、保障防洪安全,扎实推进水环境保护发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知识学习实践。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等场合的讲话以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知识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畴,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和解读,积极获取更深入和专业的知识;积极组织参与环保志愿活动,全面系统地掌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内在逻辑。

(二)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途径,普及水生态保护知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水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三)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加大对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管,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全面开展河湖固体废弃物清理整治行动,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减少固体废弃物对水域生态的危害。

 

 

大姚县水务局

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