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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dyx016-/2025-0120001 公文目录:2024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姚县水务局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抓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将利工程批准服务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水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防汛抗旱责任人等事项全面纳入公开范畴,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公开单位信息65条,发布部门动态34条。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合理设置依申请公开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领导批示、办理、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沟通协调办理机制。办公室明确专人受理,承办股室规定办结时限要求,经审核把关报分管负责人审查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再由办公室答复申请人。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关、项目关,聚焦政务信息采集、审核、存储、发布等关键环节,逐一明确工作规范、时间要求和责任主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化、规范化、效能化水平。强化拟公开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查,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上网。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合理设置部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准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效果,保障平台安全运行。本年度政府信息网站运行安全、稳定、健康,信息公开模块开办、关停、注销程序规范。收到网民留言咨询0收到12345 便民热线事项1,在15日内完成回复,得到反映群众的好评。2024 年未被省、州通报,所发信息未出现严重错误,未出现网络舆情事故。

(五)抓好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夯实工作组织保障,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督导整改。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管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适时开展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新闻信息写作培训,通过理论讲解与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深化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工作的理解与把握,提升信息处理的效率与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二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