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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问题整改工作公示

索 引 号:dyx016-/2024-0712001 公文目录:水利领域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问题整改工作公示

按照《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大姚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

楚雄州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

二、整改措施

(一)2023年12月底前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024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二)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落实常态化水源地监管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隔离防护、环境问题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三)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值班值守、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覆盖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坚决杜绝毁林种地等破坏水源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全面压实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管,定期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姚县水务局下发了《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加强全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县11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3个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水量、水质、监控能力、管理制度建设、水源地安全达标保障、保护资金投入等方面,查找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进行整改。

(二)县水务局根据各阶段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努力开展好各阶段工作。一是依法划定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根据省州关于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依法划定了县级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二是有序推进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了《大姚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水务局规范设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一二级保护区界桩、隔离围栏等设置,通过以上相关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为县城区饮水安全保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管理,完善措施,保障饮水安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水库人员管理,水库管理人员每天对水库周边开展巡视一次,发现影响水库水质的问题立即制止或报告。水库管理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库区垃圾清零行动。县领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定期开展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四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2021年度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金碧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对14个集中式饮水安全保障问题进行排查整改,2022年大姚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源地进行垂钓、游泳等污染水体行为的通告》,我局在各水库粘贴宣传。

(三)强化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加强水库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执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有关规定。严厉制止对水源保护区所涉村组非法排污行为,并定期对水面漂浮物及水库周边开展卫生整治,认真履行水库管理员职责。认真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源地保护范围巡查巡护,强化责任人履职能力,发现苗头性问题,立行立改,极力遏制乱砍滥伐、毁林开荒行为,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县水务局牵头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健全保护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环境执法等措施,严格监管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牵头乡镇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在重要水源地周边、小组设置醒目标识牌,利用户长会、群众会、党员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2023年根据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并印发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全面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国家水安全,大姚县水务局、大姚县人民法院、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大姚县公安局、大姚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全县范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仔细排查,发现问题线索3件,经核实问题线索属实,均已整改结束,切实守住饮用水水源安全底线,确保河湖安澜、水清岸绿。

(四)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加强对11个乡镇水源地及3个县城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每半年监测一次的要求对乡镇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压实乡镇责任,加强对水源地水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水源地农村污水、垃圾、河道清淤、农业面源污染等农村各项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大水库的日常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