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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

索 引 号:dyx016-/2023-0817003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主体单位 

大姚县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谢毕昆 

单位地址 

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联系电话 

0878-6211976 

邮编 

6754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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