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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索 引 号:dyx016-/2023-0626001 公文目录:水利领域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防范消除行洪安全隐患,保障河道生命健康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全县纳入山区河道管理名录的河流,现明确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日常管护责任人,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626日至72日。

公告期内如有疑义或建议意见请联系大姚县(湖)制办公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878-6211018。

特此公示。

 

附件:大姚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大姚县(湖)制办公室  

                  2023626


附件:大姚县山区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 (公示)0626.xls  3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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