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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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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15-/2025-0312004 公文目录:涉农补贴 发文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政发〔2024〕2号)精神,大姚县组织开展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经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验收(核心示范实地验收),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兑现2024年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补助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对象。资金发放补贴对象为符合2:2或3:2模式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的农民、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核实,精准识别实际种植者,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精准兑付。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2024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补贴标准。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按照150元/亩进行补助;核心示范在补助150元/亩的基础上,再补助250元/亩(核心示范合计补助400元/亩)。

(四)补贴资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上级下达我县1万亩,补贴资金150万元。按照文件规定,根据各乡镇实核上报,经县级验收达到补助标准面积6724.44亩,亩补助资金150元,计1008666元;核心示范882.33亩,亩补助资金250元,计220582.5元,两项合计1229248.5元。请各乡镇收到资金后高度重视,按照补贴依据和已核实的面积标准认真兑付,该资金下达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组织兑补。

二、工作要求

(一)兑现完成时限:待资金清算下拨到乡镇后10个工作完成兑补。

(二)业务公示。各乡镇对核实通过的补贴信息,要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除按照规定不予公开的补贴信息外),接受群众监督,收集公示证明材料。

(三)兑付结果反馈处理。在兑付过程中,对因补贴对象信息有误等原因发放失败的,各乡镇要及时修改错误信息,核实并更正信息后,重新办理补贴资金兑付手续,直至发放成功。发放完毕后请各乡镇将发放结果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扫描件、兑付花名册电子版及银行流水(扫描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财政、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措施,完善流程环节,倒排发放时间,确保对该补贴政策有效落实,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复合2:2或3:2模式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三)各乡镇因补贴据数核对不及时,延误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将按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大姚县2024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及资金分配表

中共大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附件:大姚县2024年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及资金分配表.docx  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