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8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89号)、《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大财农〔2024〕80号)精神,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耕地轮作休耕资金102万元。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特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国家扩大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和提升油料作物单产的号召,充分发挥我县冬季光热资源优势和油菜生产传统农业的优势,逐步扩大油菜种植面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全县完成冬播油菜种植面积3.4万亩以上。
三、实施内容
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通〔2024〕20号)中附件2《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度在全县开展耕地轮作3.4万亩,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统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支出)102万元,对下达各乡镇任务总数3.4万亩油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良种、硼肥、统防统治、技术培训等环节。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土地条件、作物茬口、气候条件等因素,推广“稻谷+油菜”、“玉米+油菜”、“烟草+油菜”等轮作模式,提升种植水平,降低病虫害发生,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确保完成耕地轮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2024第二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油菜扩种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罗丙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高勇云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龚靖益 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股长
何 劲 县农业技术机械推广中心主任
王洪林 局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县农业环境资源保护与土壤肥料工作站)副主任
李艳梅 局财务股工作人员、高级经济师
12个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罗丙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靖益、何劲、李艳梅、邓凌云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4/2025冬播油菜单产提升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2024/2025冬播油菜面积检查验收工作,为补助资金兑付发放提供详实依据。补助资金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以“一卡通”方式兑付补助到农户。局财务股负责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面积据实将补助资金兑付到农户,补助资金在2025年4月30日前兑付完毕。
(三)加强资金监管。局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项目乡镇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要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 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做实做细补贴发放基础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加强绩效管理。局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大姚县2024/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冬播油菜(扩
种)资金补助计划表
2.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区域
绩效目标表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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