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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dyx015-/2023-1019003 公文目录:优化营商环境 发文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我县拖拉机及驾驶员在册情况

截至630日,我县有在册拖拉机驾驶员1983人;在册拖拉机302台,其中:轮式拖拉机80台,履带拖拉机2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6台,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214台;机动车非法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在我县辖区内运营473台(统计范围内),其中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车辆309台,悬挂省内州外拖拉机号牌车辆164台;有8.83千瓦以下小型自走式农业机械(微耕机)13002台。

二、上半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本县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县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副局长、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为具体责任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县农机监理员为本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所从事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本(乡)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为本乡(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农机监理员为本乡(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县农机监理站站长与全县农机监理员签订了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书,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与村委会(社区)、拖拉机驾驶员、机动车非法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农机经销商、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机制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落实农机安全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含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我站按时向州所上报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二是继续强化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姚县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通〔202026号)和《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姚县推行农机安全监理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通〔202025号),全面落实了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和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发生事故或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三)认真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农机事故的主要措施。为使拖拉机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以及广大公民提高农机安全意识,在元旦春运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期间,我站及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积极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农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一是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粘贴宣传标语、出黑板报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二是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制作安全警示教育标牌、书写大型宣传标语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三是在集镇街头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广泛进行农机安全宣传;四是认真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安全日学习活动。在安全日学习活动中,除发放宣传材料,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展示农机事故展板以及学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外,还认真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观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录像:《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恶果》、《车祸对生命的警告》、《安全行高速》、《上学路上》、《平安之路》、《分分秒秒毁一生》。五是在开展田检路查执法过程中,对拖拉机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当面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是我站在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时,坚持对服务对象发放一份《大姚县农机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拖拉机驾驶员承诺书》、《拖拉机驾驶员、农村群众及中小学生出行告知书》、《微耕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驾驶不安全做法10例》等宣传材料。

半年来,全县共出动宣传车249车次,出动宣传人员695人次,粘贴宣传标语241条,开设宣传专栏53个,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18800份,召开拖拉机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安全日学习教育活动41场次,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观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录像2场次;悬挂农机安全宣传横幅35条,进行媒体宣传6次,发送手机短信2200条,展出农机安全事故展板81块。通过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拖拉机驾驶员、微耕机所有者和广大公民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了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规范办理农机监理业务,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管理

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农机事故,我站按照谁主管、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是我站认真制定和完善了2023年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及目标;二是修改完善了《农机监理站岗位职责》、《农机监理站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农机监理站业务岗位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农机监理站重大节假日值班值守应急制度》。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做到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及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文明用语上墙。工作中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各项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在办理各项农机监理业务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拖拉机注册登记规定,不违规、不超标准、不超范围注册落户拖拉机,不落拼装、报废、盗抢等车辆。二是建立完善拖拉机及驾驶员户籍管理台账、微耕机登记备案管理台账,做到一机一档、一人一档,分类、分柜存放,手工台账与电子台账吻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四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上半年,全县共注册登记拖拉机2台,注销5台;拖拉机驾驶员转入10人,驾驶证逾期恢复6本、遗失补办7本、到期审验换证173本。从源头上实现了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了农机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抓好山区片乡镇拖拉机社会化年度检验工作

我县拖拉机年度定期检验工作分山区片乡镇和坝区片乡镇分别开展。为确保山区片乡镇(湾碧乡、铁锁乡、三台乡、桂花镇、三岔河镇、石羊镇)拖拉机社会化年度定期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我县采取四重措施扎实稳步推进检测工作。一是重宣传。县乡农机监理部门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公告、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拖拉机驾驶员(机主)宣传变型拖拉机社会化检测的政策和规定。二是重监督。各乡镇农机监理员向所有应参检的拖拉机驾驶员(机主)发放了《变型拖拉机社会化检测告知书》,做到了全覆盖。三是重协调。我站与社会化检测机构之间做到大问题集中解决,小问题商量解决,没问题配合默契,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四是重便民。我站在检测机构机检结束后,现场签证,极大地方便了拖拉机驾驶员(机主)往返的不便,架起了彼此之间的连心桥。

2023年我县应检拖拉机252台,已检验签证27台,检验率为10.7%

(六)强化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农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一般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上半年,我县共排查出543年以上未检拖拉机和超过使用年限拖拉机,已解体报废注销5辆。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县开展执法检查386次、联合执法11次,共出动检查车辆249次,出动检查人员695人次,检查农业机械1032台,排查出违法行为28起,其中证件到期未审25起,微耕机违法载人3起。对上述违法行为,除当面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三是继续加强机动车非法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摸底排查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农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半年来,通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

(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监管工作

机构改革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工作由州级下放至县级实施,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推向社会化办学,由于生源少,硬件设备投资大等原因,目前我县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办学。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不重视,农机监管人员长期参加乡镇政府中心工作,导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落不到实处。

2.机构执法改革后,工作分工不明,原农机监理站职能职责未进行明确拆分,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

3.部分机手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机车管理不善,安全意识差,有逃避检查现象,造成农机管理难,执法难,年检工作难度大,年检率偏低;多数机手外出务工后,家中老人便成了主要劳动力,他们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驾驶微耕机载人上路行驶是家常便饭,在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教育时,与之沟通极其困难。

4.县乡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无法与应急、公安、交运等部门形成有效的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导致脱检拖拉机、通告注销拖拉机上路行驶现象严重。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基础信息,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缺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信息的共享平台,制约了公安交警部门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导致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时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拖拉机登记及农机手驾驶证信息,证件的真伪性难以做出判断,导致执法积极性低,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畏难情绪;而农机监理部门没有上道路监管的权限,存在想管而管不了的情况,形成较大的农机安全隐患。

5.机动车非法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因其功率大、速度快、载质量大,在我县迅猛增长。这部分车辆上牌落户、年度检验、转移登记均脱离县农机监理部门的管理并且买卖频繁,给农机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安全隐患增大。通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我县机动车非法悬挂拖拉机号牌车辆底数基本摸清,部分车辆已通过发函查询的方式确定为假牌假证,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出台具体的整治措施,整治手段仅停留在台账管理阶段,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6.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微耕机上路行驶载人安全隐患突出。近年来,由于国家购机补贴的实施,加之微耕机具有小巧灵活,价格低廉,适应山地农田作业及兼顾农村农产品运输的特点,备受广大农民群众的青睐,使得我县微耕机拥有量迅速攀升。同时,微耕机不需要操作证,不用落户挂牌,仅靠农机经销商卖机时简易操作培训,使用这类农业机械导致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国家尚未出台明确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无章可循。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拖拉机驾驶员、每一个微耕机所有者和每一台拖拉机。

2.组织开展好2023年坝区片乡镇(金碧镇、六苴镇、赵家店镇、龙街镇、新街镇、昙华乡)拖拉机社会化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3.继续组织学习2018年农业部第12号令,并按照工作规范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换证等相关业务。

4.继续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强化农机安全监理网格化监管和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按分级管控频次加强对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6.扎实推进使用年限超过9年或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拖拉机强制注销工作,确保2024年年底变拖清零任务如期完成。

7.加强农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大姚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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