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4个股室和局党建办公室(人事股),下设13个事业单位。
(一)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维稳、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问题的调研,本系统内部之间及县内有关单位之间的一般事务关系;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
联系电话:0878-6218190
(二)农村工作股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拟订农村发展规划;协调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收集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三资”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18929
(三)发展规划股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建立农业项目库,负责农业项目申报与管理,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四)财务股
承担项目资金管理事项。编制农业生产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管各类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编制预、决算;对局管资金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参与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财政补贴等政策研究制定和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18727
(五)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
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六)市场与信息化股
负责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负责监测分析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贯彻落实全县农业招商引资政策,负责做好全县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大数据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
负责农业法规的宣传培训及普及,负责农业法治体系建设;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负责农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批和裁定,负责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八)渔业渔政管理股
贯彻执行省州渔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渔业发展规划;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渔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承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畜牧兽医股
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及组织管理;负责组织畜牧业项目申报、审核及管理工作,指导畜牧统计工作;贯彻畜牧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州畜牧扶持政策。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动物疫情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启动、停止《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报告、封锁令、疫情上报及管理等工作。承担养殖业保险事宜。负责编制饲料资源开发和保护利用规划。
联系电话:0878-6221459
(十)环境资源股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十一)乡村产业发展股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二)绿色食品股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农田建设管理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股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荐及申报。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01577
(十五)局党建办公室(人事股)
承担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老干部及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专业人才的职称评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六)大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大姚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大姚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负责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农作物新品种生产试验、适用性技术的示范推广,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为农作物生产提供信息服务和增产增效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培训、服务,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地力保护提升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规划、生产布局、重大项目申报论证、指导及科普宣传;承担省、州、县安排的农业课题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争取及实施。负责开展水产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及服务;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全县水产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18795
(十七)大姚县蚕桑站
贯彻落实全县蚕桑产业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蚕桑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全县蚕桑产业发展,抓好蚕桑科技措施的宣传、培训、指导及推广服务,引进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成果,并组织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
联系电话:0878-6218232
(十八)大姚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承担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等统计及培训;监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配合开展农业统计、乡村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负责开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任务及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十九)大姚县农业机械推广站
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所需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适用性农机具的推广;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及维修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联系电话:0878-6222289
(二十)大姚县农业农村环境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知识,推广农业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负责拟定农业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具体工作;宣传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知识并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上报列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任务;参与农村改革、涉农重大政策文件的调研咨询。
(二十一)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姚县分校(农业信息培训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农业职能技术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负责拟定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媒体宣传、推广农村实用技术;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878-6201577
(二十二)大姚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村经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878-6218003
(二十三)大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执行国家、省州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负责组织“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开展辖区内农贸市场的上市交易和外销的大宗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负责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抽查、速测和监控;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者进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
联系电话:0878-6218480
(二十四)大姚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姚县畜牧科技推广站)
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负责承担全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畜产品市场准入检验工作;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畜产品质量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鉴定的工作;负责畜禽生产、新品种引进和品种改良、饲草饲料开发利用技术推广,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畜禽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以及畜牧业发展适用技术的指导、技术培训、科技宣传及国家和省州、县下达的畜牧科技项目实施;推广畜牧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做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指导饲料及添加剂规范化生产。
联系电话:0878-6222455
(二十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植物检疫、农药、兽医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业养殖与捕捞、渔政和渔业资源(含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种苗)、畜禽养殖、种畜禽、动物防疫、生猪屠宰、农机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野生植物、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生鲜乳、农业环境保护、农村宅基地等执法职责,集中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严格按照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在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工作,纠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各类事故;对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规范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定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形象;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应诉、案件移送等工作,参加农业行政复议;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18190
(二十六)县植保植检站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拟定和实施当地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负责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当地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负责在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地执行产地检疫。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手续。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进行复检。监督和指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负责在当地车站、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和预防。
联系电话:0878-6218795
(二十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出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出证工作;开展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和牛羊的检疫检验,对检疫出的病害肉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做好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按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检疫申报工作,规范使用和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按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指导全县官方兽医人员、协检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指导督促各乡镇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以及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监管;参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无害化处理及疫源的追溯等工作;负责动物标识管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云南省兽药安全信息化管理、免疫信息化管理等;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与畜产品安全有关的畜产品兽药残留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样、送检工作;在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完成“瘦肉精”的抽样检测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18034
(二十八)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转籍、过户、变更和注销;负责对农机培训机构教学及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及操作人员进行考试、发证、到期审验换证;参与调查农业机械事故;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
联系电话:0878-62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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