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8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草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1〕197号)要求,现将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914.93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姚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此次分配的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依据本年度下达中央资金总额914.93万元,以各乡镇现有草原面积为依据,其中:禁牧草原面积37.66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52.99万亩,补贴实行直补到户,由全县12个乡镇实施。石羊镇新增的3600亩草畜平衡奖励补助资金,待省上调配资金下达后下拨石羊镇财政所,由石羊镇按政策要求组织兑付,不再另行发文。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统一执行国家标准:禁牧补贴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并核定对各乡镇补贴面积及包干金额,具体补贴面积和金额详见附件1。
二、请各乡镇组织好登记补贴面积、农户编号、身份证号码、惠农补贴银行账号、联系方式,所有信息为同一人。受补贴农户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核实确认无误后,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核确定后在惠农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及时核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相关信息录入“云南省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从系统中打印补贴公示表返回村委会、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户草原面积、人口、补奖资金、县级及乡镇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时间15天。
三、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到户花名册张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各乡镇财政所将补贴数据从“云南省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导出发放数据,合并或者分批次直接通过本乡镇农村商业银行以“一卡通”方式兑付给农户,并及时免费向农牧民推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补奖项目、发放金额、发放日期、主管部门、发放周期等信息,同时完成“云南省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补贴发放。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完成草原补奖信息管理系统牧户数据同步核实、更新、录入工作。
四、各乡镇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兑付,12月5日前要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及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兑付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各乡镇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大姚县第三轮(2021-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密切配合,明确职责,主动向乡镇主要领导汇报,加强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完整准确地了解补贴政策。并严格按照 “一折通”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未兑付的和兑付错误的请及时查清原因,请处理好各农户的诉求。
六、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定期督促各乡镇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同时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相关补贴发放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大姚县财政局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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