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更新)办理条件?
索 引 号:dyx014-/2023-1221007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更新)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理用户等级 |
三级 |
受理条件 |
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