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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索 引 号:dyx014-/2023-0920002 公文目录:交通运输 发文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文  号: 标  题: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2楼B47、B48窗口;2.电话咨询:0878—6222029.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3.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4.信件咨询: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建设股;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大姚县政务中心一号局级办公楼4楼;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咨询:电子邮箱:cxdyjtj@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政务服务管理股;2.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78-6013277;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大姚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8-6222851;3.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4.信件投诉:收件人:大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县政务中心主楼613室,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g@126.com;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47、B48窗口;交通方式:可自行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基本编码

530718014W0002

实施编码

1153232601517560444530718014W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范围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营运车辆审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通办范围

无特别说明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有审批结果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二、设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9号第一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二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第四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五次修正)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州(市)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营运车辆、教练车进行年度审验。办理条件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云南省持有各级运管机构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营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道路运输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3

    安全承诺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4

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5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6

压力容器或罐式专用车辆罐体检验材料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7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灯、标志牌安装情况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9

卫星定位装置情况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五、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可通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受理

即时办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 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

即时办理

按照《营运车辆审验工作实施方案》审验内容和事项要求进行审查。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对审验合格的在《道路运输证》上加盖审验合格专用章。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送达

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六、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审批结果样本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拓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九、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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