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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办事指南

索 引 号:dyx014-/2023-0919020 公文目录:交通运输 发文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办事指南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C02窗口;2.电话咨询:0878—6222029;3.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4.信件咨询: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建设股;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大姚县政务中心一号局级办公楼4楼;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咨询:电子邮箱:cxdyjtj@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政务服务管理股;2.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78-6013277;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大姚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8-6222851;3.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4.信件投诉:收件人:大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县政务中心主楼613室,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g@126.com;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47、B48窗口;交通方式:可自行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基本编码

531018002W00

实施编码

1153232601517560444531018002W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范围

县级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通办范围

无特别说明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有审批结果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一)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二)航道日常养护;(三)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四)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九条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时,应当在作业或者活动区域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通航安全。前款作业或者活动完成后,不得遗留任何妨碍航行的物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十六条...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将作业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1.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2.航道日常维护;3.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4.可能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

原件: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项目的批准文件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3

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4

施工作业方案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5

已制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的,提供制定文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6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7

符合条件的施工作业单位施工资质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8

施工作业船舶清单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9

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五、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可通过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受理

即时办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时限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 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

即时办理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人自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书面审查由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在《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中签注“同意备案”。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送达

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六、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拓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九、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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