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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营运证配发教练车证配发教练车(过户)办事指南

索 引 号:dyx014-/2023-0918003 公文目录:交通运输 发文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文  号: 标  题:车辆营运证配发教练车证配发教练车(过户)办事指南

教练车(过户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主体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二楼B47、B48窗口;2.电话咨询:0878—6222029.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3.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4.信件咨询: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建设股;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大姚县政务中心一号局级办公楼4楼;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咨询:电子邮箱:cxdyjtj@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政务服务管理股;2.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78-6013277;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大姚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8-6222851;3.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4.信件投诉:收件人:大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县政务中心主楼613室,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g@126.com;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47、B48窗口;交通方式:可自行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基本编码

530718018W0204

实施编码

1153232601517560444530718018W0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范围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教练车过户手续

通办范围

无特别说明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有审批结果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二、设定依据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教练车应当符合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定,使用统一标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专段号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教练车证。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二级以上标准,专用教学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按照规定安装培训学时里程记录仪。教练车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和定期审验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达不到二级以上标准的教练车不得继续从事教学活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修正)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用户等级

四级

受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车辆申请从事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经营营业执照; 2.具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按规定使用标识、号牌和携带车辆营运证; 4.应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培训计时管理系统、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5.教练车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和审验应当遵守道路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 6.教练车标识应符合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统一标识的要求。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教练车变更申请表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3

   驾校委托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双方同意过户的书面协议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5

教练车证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6

教练车行驶证(旧)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7

教练车行驶证(新)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8

车辆正侧面45度角彩色照片

原件:4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

必要

申请人自备

9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其他

五、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可通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受理

即时办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 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

即时办理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人自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书面审查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教练车过户手续。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送达

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六、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教练车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拓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九、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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