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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解体大件设备车货总重49吨以上超限车辆行驶全省公路审批办事指南

索 引 号:dyx014-/2023-0914027 公文目录:交通运输 发文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文  号: 标  题:不可解体大件设备车货总重49吨以上超限车辆行驶全省公路审批办事指南

 

 

BSZN-00011800600001

 

 

 

 

不可解体大件设备车货总重49吨以上

超限车辆行驶全省公路审批

办事指南(完整版)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190716日发布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主体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C02窗口;2.电话咨询:0878-6222029;3.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4.信件咨询: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建设股;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大姚县政务中心一号局级办公楼4楼;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咨询:电子邮箱:cxdyjtj@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政务服务管理股;2.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78-6013277;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大姚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8-6222851;3.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4.信件投诉:收件人:大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县政务中心主楼613室,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g@126.com;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02窗口;

交通方式:可自行驾车或乘出租车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基本编码

00011800600001

实施编码

1153232601517560444000118006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重49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通办范围

全省

数量限制

是否有审批结果

是否送驻大厅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

审批事项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总长度未超过28米且总质量未超过100000千克的,属于本辖区内大件运输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三)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的,属于本辖区内大件运输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 (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1.载运不可解体物品; 2.属于本辖区内大件运输。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云南省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3

身份证(非本人办理请提供授权委托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车辆行驶证或临时号牌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5

轮廓图及护送方案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五、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可通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受理

1

收到企业或个人申请后,在时限内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或个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时限内向企业或个人发送《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 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2

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后,应当对承运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于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车货总体外廓尺寸、总质量、轴核等数据和护送方案进行核查,并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涉及路线调整或护送方案完善的要进行调整完善。采取加固、改造措施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符合要求的,准予许可并颁发《云南省超限运输通行证》;不符合要求或者交警提出反对意见的,不予许可。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送达

可通过窗口领取或承运人自行打印。

六、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云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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