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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4-070401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4日

紫学梅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垃圾焚烧剩余物处理资金的建议》(第151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我县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模式,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资金。为此我县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意见》(大人居办发〔2017〕10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大政办发〔2020〕35号)等文件,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设施设备投入、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实际,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合理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2023年5月我局向大姚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扶持资金的请示》(大住建请〔2023〕29号),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目前我县暂无相应资金扶持。

下步我局将结合的建议,立足于农村垃圾治理实际要求,积极向县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农村垃圾治理扶持资金,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将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好。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0

 

(联系人:张何伟;联系电话:0878-622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