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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4-0704008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杨子义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铁锁乡干部职工保障性住房列项的建议》(第144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022年3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文件正式印发。国家、省都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对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即“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城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将作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工作加快发展。2023年5月,按照省州要求,我县建立了2024年、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你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列入大姚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清单。

近期,我局将按照省州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申报要求下发申报通知,届时我局会对接铁锁乡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前期的准备工作,并积极向省州上报,尽量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后,依法依规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感谢你们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12

 

(联系人:华伟;联系电话:0878-622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