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2021〕22号)及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5套,全部为改造。
二、建设地点
大姚县民族中学、金蛉小学。
三、建设性质
改造。
四、项目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2.33万元,占总投资83.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6万元,占总投资9.38%;预备费10万元,占总投资7.41%。资金来源方式为申请中央、省、州补助资金6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多渠道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2023年3月—2023年9月)。
特此通告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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