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8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公示,现将大姚县2023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分配入住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入住对象
大姚县2023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拟分配对象。
二、抽号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涉及县城内5个小区,具体为:龙祥路小区、金福苑小区、金碧家园小区、金麓苑小区、金康园小区已腾退空置房源404套。
三、租金收取标准
保障性住房租金按《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大姚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批复》(大发改价费发〔2018〕 133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按每月4元/平方米(不含物管费及其他费用)的标准收取,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租金按每月1.00元/平方米(不含物管费及其他费用)的标准收取。合同期内,如遇新的政策文件实施和执行的,甲方有权按照新政策文件规定单方调整和变更合同约定的房屋租金;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外(如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既未续签合同又未腾退房屋期间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拒不腾退房屋期间等情形),乙方应按照市场价(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的标准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租金)。
四、分配方式及有关要求
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用抽签方式进行,有关要求如下:
(一)符合此批次的保障家庭须按要求参加抽签,抽签结果当场由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可。
(二)抽签先抽顺序号,根据顺序号抽取房号。
(三)抽签在大姚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参与下,由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在现场抽取一定比例的保障对象作为代表参与抽签整个过程的监督。
(四)保障家庭须于抽签当日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并按时入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的保障性住房。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抽签的,可由申请人书面委托直系亲属带齐相关证件参加。
(五)抽签时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时间定于2023年8月2日(星期三)8:00至17:00。(期间视情况适当休息,现场临时通知)在以上时间内不按时参与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的保障性住房。
(六)抽签地点:金碧家园小区24幢(县民族中学旁边),联系电话:0878-6221257。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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