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各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通过以下救济渠道申诉:
一、行政复议: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大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