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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805012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马连普委员

您好!您政协大姚县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提案》(第119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启动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大姚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打造“秀美大姚”。制定下发《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试行)》,确立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分类标准,强化宣传教育,完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牵头、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带动前端分类。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活动的开展,利用在施工围挡、垃圾亭、小区粘贴宣传画,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以点带面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引导城乡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强化城乡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强化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校园,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实施。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中端收运。加大投入力度,县城区投入资金130万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110座,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1000余只,分类垃圾箱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县城主城区建设垃圾分类亭71座,摆放分类垃圾箱800个;新增果皮箱500只,更换果皮箱内胆200个;学校、大型商场、小区等配置垃圾分类亭40座,340只分类桶。

四是统筹规划,强化终端处置。统筹规划建设垃圾末端处理利用设施,分别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消纳生活垃圾分别是金碧镇、新街、赵家店三个乡镇和大姚县城区城市环境卫生公共道路、广场等区域垃圾)一座、建筑垃圾处理场一座、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一座,实现了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缓解生态环境压力,规避环境风险。2021年度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量达2.07万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07%,目前计划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大大提升我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该项目建成后,可消纳大姚及周边县的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并转化为可利用能源。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已纳入“十四五”规划。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30

 

(联系人:钱立;联系电话:0878-622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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