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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年产1万台(套)数控机床及高精密功能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索 引 号:dyx012-/2025-0215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5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年产1万台(套)数控机床及高精密功能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01347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万台(套)数控机床及高精密功能部件项目

云南正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姚县金碧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智能化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1万吨铸件,二期建设智能化结构件及功能部件自动化柔性生产线和数控机床装配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1万台(套)数控机床及高精密功能部件,三期建设智能化树脂砂铸造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1万吨铸件。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1.废气:项目施工期排放的粉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项目配套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氧活性炭一体机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相关标准限值(浇注NMHC排放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20)表1中1级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进入大姚县特色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执行。

4.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传真:0878-6013477 邮编:67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