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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大姚御爷酒业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索 引 号:dyx012-/2024-1219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大姚御爷酒业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01347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姚御爷酒业建设项目(二期)

大姚御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云美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姚县金碧镇县城西片区(大姚工业园区金碧片区),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标准厂房5700平方米达到蒸馏酒生产、酿酒配制、瓶装酒灌装、酒类包装出厂等标准化水平。新建原酒生产线、储酒及灌装酒生产线、酒类包装厂、物理实验室、大姚核桃酒酿酒研究基地等。产品规模为生产原酒500吨/年,其中400吨为商品包装酒,其余酒根据市场调配度数后作散酒销售。项目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1.废气: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臭气呈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锅炉烟气经3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酒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泡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姚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酒糟等酿酒固废日产日清出售给周边养殖户作为饲料。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4.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传真:0878-6013477 邮编:67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