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01347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姚县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云南源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姚县西南部(大姚县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总投资4328.8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建筑垃圾废弃物堆填场及工程渣土临时转运点。总处理规模为80t/d,其中: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线处理规模为35t/d、建筑垃圾废弃物堆填场处理规模 45t/d,工程渣土临时转运点临时转运规模为26 t/d。项目堆填处理规模为1.49万吨/年,总堆填设计处理规模为45 吨/天。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
1.废气:施工期、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姚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场内雨水经导排系统排入坝下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晴天用于场内洒水降尘,雨天储存,不外排。 3.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执行。 4.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传真:0878-6013477 邮编:675400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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