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0010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审批城乡总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计划,拟定全县环境功能区划,执行环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县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负责对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县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恶臭气体以及噪声、振动、有毒化学品、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竣工验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以及企业的环保考评工作。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全县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组织编制大姚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大姚县环境状况公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初以来,大姚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为目标,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重点,统筹处理好全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严格城乡空气质量管理,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逐步降碳排放。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达标率均达100%,环境空气级别为一级,类别为优。其中,昙华素有“中国天然氧吧”美誉。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压实河湖长制,确保外排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河流地表水蜻蛉河江底河大桥国控监测断面、渔泡江朵腊河底国控监测断面、万马河桂花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评价均为Ⅱ类,达标率100%。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基本项目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水质状况良好。获评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三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声环境方面,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区域声环境监测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达标率均为100%。
2.坚决抓好各类环境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全面彻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2016至2020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各类生态环境问题70个,交办信访件12件,均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了县级验收。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共性问题1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3个问题整改已达到序时进度;交办大姚县6件举报件均已办结并通过州县验收。2021年省委省政府督导反馈涉及大姚县3个,已完成整改3个。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5件,已办结5件;移交的1个问题已办结;督察组反馈中涉及大姚县问题24个,其中共性问题15个,个性问题9个,已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上报州环保督察办,待州级整改方案下发后将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并组织抓好整改。
3.抓好环评审批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统一监督、分级审批原则,对县境内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进行了审批,指导企业自主申报完成网上备案项目60个。对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惠民实事项目,压缩法定环评审批时限,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完成了大姚博益医院、大姚悦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
4.守好绿美大姚安全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41.69km2,占大姚县国土面积的30.8%。全面推行四级林长制,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464万亩森林有效管护,113.9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56.97万亩省级公益林全面兑付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严格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至2023年11月13日,年内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06家,其中双随机检查83家,出动排查人员430余人次,发现环境问题275个,提出整改要求275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7份。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罚款103.6万元。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绿色学校”9所、“绿色社区”3个,州级生态村129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大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宣传法规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19,119.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411.53元,占总收入的45.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07,708.10元,占总收入的54.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17619.22元,增加75.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2,011.12元,增长9.08%;上级补助增长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125,608.10元,增加258.59%。主要原因是:2023年验收龙街镇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和三岔河渔泡江流域官房片区污水治理项目,两个项目共6,140,000.00元,由非同级财政下达资金到我单位由我单位拨付,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度支出13,217,795.54元。其中:基本支出5,767,653.67元,占总支出的43.64%,项目支出7,450,141.87元,占总支出的56.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3年7,533,608.06元对比,支出增加5,684,187.48元,增加7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8,028.26元,增长9.87%;项目支出增加5,166,159.22元,增长226.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验收龙街镇污水收集治理项目和三岔河渔泡江流域官房片区污水治理项目,两个项目共6,140,000.00元,由非同级财政下达资金到我单位由我单位拨付,故其他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7,653.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66,964.6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0,689.07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50,141.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污染防治保卫战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环境监测业务、固体废弃物整治、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支出。对其中的水污染治理、环境监测业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1,41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2%。与上年相比增加152,005.60元,增长2.6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2023年新调入1名人员,转正2名人员,公务员晋级晋档、事业人员正常升薪,同时项目建设上进一步紧抓农村污水治理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29,92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及单位死亡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3,23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568,11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8%,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实施环保项目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1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3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30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11%,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28,2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89%,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3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3,0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00.00元,决算为28,2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上划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故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032.00元,增长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04.00元,增长1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2.00元,降低2.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水质监测、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省州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增加,2021年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及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于省、州主管部门到我县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固体废弃物清理整治、长江经济带保护、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大姚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202.93元,与上年557,083.01元对比增加40,119.92元,增长7.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上划州级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标准提高,新调入人员1名,转正2人,故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资产总额566030.79元,其中,流动资产12,304.43元,固定资产553726.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044.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029.57元,流动资产减少196,014.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001111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