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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大姚县中彝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索 引 号:dyx012-/2024-0912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2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大姚县中彝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01347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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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中彝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

大姚县中彝医医院

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姚县城东片区,总投资10025.7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7209.94㎡,拟新建占地面积为1373.94㎡ 总建筑面积为10063.43㎡的 6层住院楼一栋,新建1个供氧气站,新建地上公共停车位103个,建设床位规模为186床,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依托工程组成。

1.废气: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要求规定。

2.废水: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中没有的水污染物指标,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执行。

3.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在暂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以及台账制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院内暂存、转运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要求管理。

4.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东侧和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和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