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避免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入炉前和产品出炉后导致的环境潜在辐射安全隐患,9月4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大姚分局到云南大姚祥华工业制造股份公司进行帮扶指导。
此次帮扶采取座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帮扶组重点核查了企业相关制度、个人剂量和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设备和设备配备情况、企业原料入厂前和产品出厂前辐射监测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发生监测超标记录及处置情况等,同时向企业宣传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管理。针对核查情况提出指导性建议: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每批(次)废旧金属原料入炉前有监测数据,有记录台账,有溯源依据。严守辐射安全,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二是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筑牢辐射安全防线,对法律法规制度落实、熔炼工作场所安全及防护措施等加强管理,避免发生环境隐患。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环境安全意识,避免发生环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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