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时间:2023年9月28日
序号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结果 |
整改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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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数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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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姚县金碧镇七街页岩砖厂 |
2023/8/2 |
1 |
未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对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
1、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对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2、设置专人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做到生产时必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3、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
大气环境 |
2 |
云南七彩丝绸有限公司 |
2023/7/25 |
1 |
现场检查生活污水排口未设置标牌 |
1.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应提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新证,在办理新证期间建议提出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口、生产污水排放口,确保按证排污; 2.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完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规范、完整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主要生产设施运行信息; 3、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管理,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得到处理,达标排放。 |
水环境,大气环境 |
3 |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 |
2023/9/25 |
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进行备案。 |
1.尽快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2.尾矿库闭库后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检测频次至少每半年一次,直到闭库后地下水水质连续两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3、加强岔处地尾矿库、干坝塘浸渣堆场的安全值守和管理,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置。 |
土壤污染监管 |
4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填埋场) |
2023/8/22 |
1 |
在线监测设施未验收。 |
1、尽快对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及时投入运营。 2、尽快督促在线运营单位对在线设备进行调试验收,确保数据上传正常。 3、维修期间,渗滤液不得外排。 |
环境风险监控 |
5 |
大姚县石羊镇垃圾填埋场 |
2023/8/3 |
3 |
1.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再次发生移位,应急新设置的临时渗滤液收集管道由于地质变动破损,填埋场渗滤液流入外环境。 2.临时应急收集池容积不够,出现极端天气易出现渗滤液外溢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3.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出现抬高位移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
1.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回抽流入坑塘的渗滤液,防止渗滤液渗入地下污染外环境。 2.扩建应急收集池,确保渗滤液应收尽收,严禁渗滤液外溢外环境。 3.加强应急值守和人员安全管理,做好垃圾处理厂周边巡查检查及监测预警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严禁因外部特殊原因造成渗滤液外溢。尽量避免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4.完善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并做好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尽快邀请相关专家对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提出处置方案,按照处置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
环境风险监控 |
6 |
大姚县桂花树皮厂铜选冶厂有限公司 |
2023/9/27 |
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编制备案。 |
1.在公司恢复正式生产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2.在公司开展探矿、恢复正式生产前须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3.加强停产期间矿区环境安全管理,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置,严防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
地下水 |
7 |
大姚县新源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
2023/7/25 |
3 |
1、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未设置雨水沟,导致进出车辆产生的污染物与地面雨水混合; 2、厂区屠宰车间、生猪暂存车间、生物质锅炉房存在污水跑冒滴漏情况; 3、厂区生物质锅炉房锅炉除尘废水漏到厂区地面。 |
1、定期清掏场区后沉淀池,做好清掏记录记录; 2、尽快清理和标识场区进出水管道,清理不必要的厂区管子,对屠宰车间、生猪暂存车间、生物质锅炉房车间跑冒滴漏的环节进行封堵; 3、做好厂区卫生管理,地面及时清扫; 4、根据厂区情况增设雨水排放沟,防止雨水沉积在厂区地面; 5、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监测和报告,检测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信息公开,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按要求进行存档,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8 |
大姚锦亿土特产有限公司 |
2023/7/20 |
1 |
厂区雨污混流,现场雨水通过地面沟槽流到污水收集沉淀池。 |
立即改正雨污混流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确保雨污分流。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9 |
大姚县龙街塔底砂石料厂 |
2023/8/16 |
0 |
恢复生产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厂区环境管理。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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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姚金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2023/8/1 |
3 |
1、危险废物暂存间墙面防渗漆高度不够,危废容器未贴标签; 2、厂区内废料堆积围堰高度不够且有缺口,存在安全隐患; 3、未建设应急物资库。 |
1、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涂层,在容器上张贴标签,及时清理地面泼洒油迹; 2、立即修补并加高厂区废料堆围堰,消除安全隐患; 3、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库,备齐应急物资,安排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物资充足。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1 |
大姚博益医院 |
2023/8/2 |
4 |
1.该医院未建设事故池、清水池,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2.未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未建立污水处理站运行、运维、加药记录,无医疗废水处理流量记录,无医疗废水转运时间、接收时间、转运处理量等相关记录记录; 4.医院卫生间违规设置污水外排管道。 |
1、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完善相应的环保设施,并立即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尽快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3.规范运行污水处理站,设置流量计,建立运行、运维、加药记录并如实记录医疗废水处理情况;通过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的废水,须按环评要求定期通过罐车清运至大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与大姚县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并建立记录如实记录废水转运时间、接收时间、转运处理量等相关信息; 4.立即拆除卫生间外排污水管道,污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处置不得外排; 5.若原批复的养老床位需改为病床位或新增病床位,变更前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2 |
大姚县长冲箐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 |
2023/7/3 |
2 |
1、该废旧塑料回收场是“三合一”场所,未进行功能区划分; 2、集中式闸刀箱处电线老化,无漏电保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
1、对废旧塑料堆放区、生产区、生活区进行合理规划后,实现三区分离; 2、对集中式闸刀箱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安全用电; 3、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装置。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3 |
大姚县三岔河农机加油站 |
2023/9/27 |
4 |
1、危废间门上标识标牌未填写危废种类信息,容器上没有张贴标签; 2、加油站内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和地面清洗水一起汇入隔油沉淀池; 3、厨房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4、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缺少清掏,收集,处置记录。 |
1、对照2023年7月1日实施的新危废标识规范制作并张贴危废标识,危废容器做好标签沾贴; 2、排查加油站内雨水管路,重新规划管道,避免雨水进入隔油沉淀池; 3、将厨房废水接入化粪池中,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4、做好隔油沉淀池,油渣产生处理记录,隔油沉淀池中清掏出的油泥、浮油及油罐产生的油渣按规定放入危废暂存间,做好记录记录,与有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转移合同,规范处置。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4 |
石洞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
2023/7/10 |
2 |
1.石洞水库一级保护区约有30米隔离防护网破损; 2.石洞水库上游二级保护区内的大水箐、石洞、雾露箐村民小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直接在村内进行焚烧处置。 |
1.加强对石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的隔离防护网。 2.石洞水库上游二级保护区内的大水箐、石洞、雾露箐村民小组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3.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加大对水库安全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水库水质达标。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5 |
大姚云鑫石化有限公司 |
2023/7/21 |
1 |
雨水排放口未设置标识标牌。 |
1.规范设置雨水排放口标识标牌; 2.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3.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内容和频次开展自行监测,按时上报执行报告。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6 |
大姚县铁锁乡卫生院 |
2023/9/27 |
0 |
持续做好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确保卫生院产生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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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广核楚雄大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3/9/19 |
0 |
1、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中,不同危废分区存放,正确张贴标签,做好记录,危废间内不得存放与危废无关的物品; 2、根据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应急演练,保存演练方案、照片等资料,保障风电场应急处置能力。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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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云南励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3/8/1 |
1 |
废水收集池未进行防渗处理。 |
加快对废水收集池池的改造,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确保恢复生产后废水不外排。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19 |
石羊镇污水处理厂 |
2023/7/26 |
1 |
一是缺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处置记录和加药记录;二是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三是缺少进出水口标识牌。 |
1、建立完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记录,认真记录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每次加药时间、加药量及设备出现故障时间、维修记录、故障应急措施都应进行记录。 2、建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处置记录(包括污泥产生时间、产生量、转运时间及去向)。 3、制定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操作规程并上墙,日常管理中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运行管理。 4、设立进出水口标识牌。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20 |
大坝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
2023/7/4 |
3 |
1、大坝水库上游凉桥村委会无生活污水收集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且该村委会有小规模生猪散养户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影响大坝水库饮用水安全; 2、大坝水库上游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铁丝网破损,存在放牧和种植农作物的现象; 3、大坝水库水源巡查记录和安全运行管理记录不完善。 |
1.加强对大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巡查力度,若发现围栏破损及时修复,防止畜禽进入坝区及取水口,加大对水库周边环境卫生清理,确保水域面清洁,无漂浮物; 2.掌握大坝水库保护区内农业种植情况,发现高污染农业项目及时报告;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水源地巡查记录和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记录管理; 3.加大对周边群众饮用水源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再发生放牧现象; 4.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加大对水库安全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水库水质达标。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21 |
大姚县恒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
2023/9/25 |
3 |
1.将军山水厂尾水处理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回收池至污泥沉淀池的连接管道为无盖板的水泥沟渠,与厂内雨水沟渠连通合用,雨水沟渠仅用闸门进行控制开启,存在污水外泄隐患。 2.将军山水厂内污泥干化系统未投入运行,污泥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 3.水厂存在从非饮用水水源地大罗古水库、白鹤水库取水情况。 |
1.尽快完善将军山水厂尾水处理雨污分流设施,建议建设污水回收池至污泥沉淀池封闭式连接管道,严禁污水排入外环境。 2.尽快规范处置污泥临时堆放池内堆存的污泥,建设完成将军山污泥干化系统设施设备并尽快投入运行。 3.严禁从非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22 |
大姚奥林林产品有限公司 |
2023/8/2 |
0 |
做好停产期间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复产后正常运行。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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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大姚枭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3/8/29 |
0 |
1.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对养殖废水应收尽收,不得外排; 2.加强猪圈舍等日常消毒工作确保不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加强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 |
非重点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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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大姚县红河养殖有限公司 |
2023/9/19 |
1 |
养殖场防渗黑膜池边露天堆放一堆未经处置的粪污。 |
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粪污,确保养殖废水和养殖粪污得到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特殊监管企业 |
25 |
大姚金沙林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3/7/21 |
0 |
1.加强对养殖粪污及养殖废水的收集处理,发酵处理后回用,养殖废水严禁外排; 2.加强养殖场污水收集池、发酵池、存储池和堆粪棚等污染防治设施巡查检查,确保养殖污水不发生外溢等环境违法行为。 |
特殊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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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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