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21174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6月21-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姚县老年护理院技改项目 |
大姚县金碧镇李家湾村委会赵家坝村(大姚县中彝医院旁) |
大姚悦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利用大姚县老年护理院空置的二楼进行改造,住院区共设置有50个医疗床位,综合楼新建有配液室、输液室、放射科等科室,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评价内容不包括放射线装置及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涉及到相关内容的,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单独评价。 |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姚县污水处理厂。 废气:运营期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值,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噪声: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噪声排放执行1类标准。 固体废物:运营期医院医疗废物排放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T421-2008、《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污水处理污泥(含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综合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传真:0878-6211747 邮编:675400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