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砂石料场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dyx012-/2023-0203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砂石料场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21174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2023232023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砂石料场技改建设项目

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

大姚瑞翔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士兰微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75万元建设主要内容:新增1个排土场,新增1400t/d石粉砂破碎筛分生产线及对石粉砂生产线新增水洗工艺进行去尘。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1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水经处理后雨天暂存于收集池,非雨天回用于场内菜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再回用于水洗砂生产过程和公分石、瓜子石冲洗过程,不外排;排土场淋滤水引入淋滤水收集池沉淀后使用水车运回清水池,再回用于水洗砂生产过程和公分石、瓜子石冲洗过程,不外排,本项目不设污水排放口。

2废气: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下载